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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項目分判商管工向紮鐵工索賄收賄遭廉署起訴 判囚3個月

法庭事

機場項目分判商管工向紮鐵工索賄收賄遭廉署起訴 判囚3個月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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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項目分判商管工向紮鐵工索賄收賄遭廉署起訴 判囚3個月

2025年06月09日 17:55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香港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分判商管工,向三名紮鐵工人索取及收受賄款共約1萬6千元,協助三人繼續獲聘並安排其中一人超時工作以賺取「加班工資」。被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三個月,並被頒令須向時任僱主歸還逾1萬2千元,相等於涉案賄款的金額。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31歲被告高俊彥是浩洲(唐氏)工程有限公司時任管工,早前承認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六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裁判官朱文瀚判刑時指出,本案案情嚴重,打擊本港勞動市場,影響工人士氣並損害香港的廉潔聲譽,法庭需向公眾發出明確信息,嚴懲貪污不法分子。

案情透露,被告負責帶領及指派一班紮鐵工人工作。工人如須超時工作,時薪會較平常高出1.5倍至兩倍。被告於2022年4月至2023年2月案發期間,分別向三名紮鐵工索取每個工作天100元的賄款或不定金額的茶錢,以協助三人繼續受僱。被告期間最終從三人收取賄款共6800元。被告又向其中一名紮鐵工收取每個工作天200元的賄款,以安排對方超時工作,從而賺取「加班工資」。該名紮鐵工不情願地就30個工作天的超時工作向被告支付賄款共約6000元。

廉署調查發現涉案工人相信被告有權辭退他們,擔心失業而不情願地向被告支付賄款。其中一名工人其後因拒絕支付被告索取的3000元賄款而遭當場解僱。

廉署起訴一名東蓮覺苑前工程經理涉嫌隱瞞利益衝突,致使寺院外判多項維修保養工程予被告妻子的公司,涉及工程費用共超過50萬元。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36歲被告是東蓮覺苑前助理建築工程經理,被控3項欺詐罪及1項企圖欺詐罪。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稍後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涉嫌隱瞞其妻子於欣雅專業工程設計公司的權益,意圖詐騙而誘使東蓮覺苑委聘欣雅進行21項維修工程。被告亦涉嫌向審批採購工作的東蓮覺苑員工訛稱,其中18項維修工程按寺院的採購政策進行,誘使或企圖誘使有關員工批准委聘欣雅進行工程及付款。

東蓮覺苑。古物古蹟辦事處圖片

東蓮覺苑。古物古蹟辦事處圖片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的妻子為欣雅的唯一董事及股東,涉案21項工程涉及費用共超過50萬元。被告涉嫌使用虛假報價單,訛稱採購符合東蓮覺苑採購政策,令欣雅獲判部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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