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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項目分判商管工向紮鐵工索賄收賄遭廉署起訴 判囚3個月

法庭事

機場項目分判商管工向紮鐵工索賄收賄遭廉署起訴 判囚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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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項目分判商管工向紮鐵工索賄收賄遭廉署起訴 判囚3個月

2025年06月09日 17:55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香港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分判商管工,向三名紮鐵工人索取及收受賄款共約1萬6千元,協助三人繼續獲聘並安排其中一人超時工作以賺取「加班工資」。被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三個月,並被頒令須向時任僱主歸還逾1萬2千元,相等於涉案賄款的金額。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31歲被告高俊彥是浩洲(唐氏)工程有限公司時任管工,早前承認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六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裁判官朱文瀚判刑時指出,本案案情嚴重,打擊本港勞動市場,影響工人士氣並損害香港的廉潔聲譽,法庭需向公眾發出明確信息,嚴懲貪污不法分子。

案情透露,被告負責帶領及指派一班紮鐵工人工作。工人如須超時工作,時薪會較平常高出1.5倍至兩倍。被告於2022年4月至2023年2月案發期間,分別向三名紮鐵工索取每個工作天100元的賄款或不定金額的茶錢,以協助三人繼續受僱。被告期間最終從三人收取賄款共6800元。被告又向其中一名紮鐵工收取每個工作天200元的賄款,以安排對方超時工作,從而賺取「加班工資」。該名紮鐵工不情願地就30個工作天的超時工作向被告支付賄款共約6000元。

廉署調查發現涉案工人相信被告有權辭退他們,擔心失業而不情願地向被告支付賄款。其中一名工人其後因拒絕支付被告索取的3000元賄款而遭當場解僱。

一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的男子,今日(5月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在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其社交媒體個人專頁轉載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被判入獄2個月,緩刑24個月。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林建栻,67歲,無業,今日承認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名。裁判官熊雪如判刑時稱,案件性質嚴重,判處被告監禁實屬無可避免,惟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健康狀況等求情因素,遂判處被告緩刑。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2025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去年10月24日展開,根據《選舉條例》,由當日起直至投票日(即同年12月7日)為該選舉的「選舉期間」。被告承認在選舉期間於其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一則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被告轉載的貼文由湯偉雄發布。廉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湯偉雄。

廉署發言人稱,在選舉期間內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均屬違法。廉署定必果斷執法,以確保香港公共選舉不受他人干擾,並得以公平、公開和誠實地進行,絕不姑息任何人士破壞或干擾選舉。

港鐵公司在金鐘站、高鐵西九龍站等多個車站宣傳立法會選舉。

港鐵公司在金鐘站、高鐵西九龍站等多個車站宣傳立法會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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