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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 67歲男子判囚2個月緩刑24個月

法庭事

轉載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 67歲男子判囚2個月緩刑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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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 67歲男子判囚2個月緩刑24個月

2026年05月18日 17:45 最後更新:17:45

一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的男子,今日(5月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在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其社交媒體個人專頁轉載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被判入獄2個月,緩刑24個月。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林建栻,67歲,無業,今日承認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名。裁判官熊雪如判刑時稱,案件性質嚴重,判處被告監禁實屬無可避免,惟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健康狀況等求情因素,遂判處被告緩刑。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2025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去年10月24日展開,根據《選舉條例》,由當日起直至投票日(即同年12月7日)為該選舉的「選舉期間」。被告承認在選舉期間於其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一則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被告轉載的貼文由湯偉雄發布。廉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湯偉雄。

廉署發言人稱,在選舉期間內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均屬違法。廉署定必果斷執法,以確保香港公共選舉不受他人干擾,並得以公平、公開和誠實地進行,絕不姑息任何人士破壞或干擾選舉。

港鐵公司在金鐘站、高鐵西九龍站等多個車站宣傳立法會選舉。

港鐵公司在金鐘站、高鐵西九龍站等多個車站宣傳立法會選舉。

廉政公署近日首次聯同律政司應邀派員到訪越南,出席由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聯合國毒罪辦)與越南政府監察總署合辦的國際研討會,就當地推進廉政建設分享香港在反貪執法及檢控上的成功經驗。

廉署執行處助理處長黃偉傑(右二)、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招秉茵(左二)與聯合國毒罪辦越南辦事處主管Nguyen Nguyet Minh(右三)出席在河內舉行的國際反貪研討會。

廉署執行處助理處長黃偉傑(右二)、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招秉茵(左二)與聯合國毒罪辦越南辦事處主管Nguyen Nguyet Minh(右三)出席在河內舉行的國際反貪研討會。

越南近年持續加強反貪制度,進一步優化對公職人員資產及收入的申報和監管。因應將於7月生效的新修訂《反腐敗法》,聯合國毒罪辦與越南政府監察總署上星期五(5月8日)在河內合辦研討會,邀請國際反貪專家聚焦探討「對擔任機構職務並掌握權力人員之資產與收入的監管」。

廉署執行處助理處長黃偉傑、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招秉茵及廉署代表(左至右)向與會人士分享香港在反貪執法及檢控上的成功經驗。

廉署執行處助理處長黃偉傑、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招秉茵及廉署代表(左至右)向與會人士分享香港在反貪執法及檢控上的成功經驗。

香港的反貪模式行之有效獲國際認同。廉署及律政司代表團一行4人以國際反貪專家身份出席研討會,全方位分享香港在反貪及廉政建設方面的成功經驗,涵蓋如何推動整體城市廉潔文化的建立與培育。代表團重點介紹香港針對公職人員訂立的財產及收入申報制度,以及防範利益衝突機制的建構與執行,並以真實的公職人員財富與收入不相稱案例,展示廉署及律政司根據《防止賄賂條例》進行相關調查及檢控的成果,又涉獵對貪污不法分子的追逃追贓執法工作等。

代表團成員包括廉署執行處助理處長黃偉傑、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招秉茵,以及廉署總調查主任朱美寶及法證會計師譚仲安。除香港代表團外,其他與會者約70人,涵蓋國會議員、法官、檢察官、政府官員、督察人員、法律草擬人員及學術界代表。

代表團成員拜會中國駐越南大使館公使王群(右三),了解當地社會的最新發展,以及國家在區內的相關聯繫和合作。

代表團成員拜會中國駐越南大使館公使王群(右三),了解當地社會的最新發展,以及國家在區內的相關聯繫和合作。

自2006年起,廉署獲國家委派為《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下的指定機關,協助其他締約國,包括越南在內的「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提升打擊貪污的能力,包括協助建立有效反貪機制,以及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反貪機構合作提供提升反貪能力培訓課程。廉署表示,會繼續積極配合推行國家反腐政策,加強向外推廣香港廉潔文化及分享廉署累積逾半世紀的反貪經驗,進一步促進全球反貪聯繫及加強國際合作。

代表團成員在訪問越南期間,又拜會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越南大使館公使王群,了解當地社會的最新發展,以及國家在區內的相關聯繫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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