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的男子,今日(5月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在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其社交媒體個人專頁轉載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被判入獄2個月,緩刑24個月。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林建栻,67歲,無業,今日承認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名。裁判官熊雪如判刑時稱,案件性質嚴重,判處被告監禁實屬無可避免,惟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健康狀況等求情因素,遂判處被告緩刑。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2025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去年10月24日展開,根據《選舉條例》,由當日起直至投票日(即同年12月7日)為該選舉的「選舉期間」。被告承認在選舉期間於其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一則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被告轉載的貼文由湯偉雄發布。廉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湯偉雄。
廉署發言人稱,在選舉期間內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均屬違法。廉署定必果斷執法,以確保香港公共選舉不受他人干擾,並得以公平、公開和誠實地進行,絕不姑息任何人士破壞或干擾選舉。
港鐵公司在金鐘站、高鐵西九龍站等多個車站宣傳立法會選舉。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兩名物業賣家,控告二人在放售一個住宅單位時以30,000元行賄一名地產代理,要求對方豁免他們向地產代理公司支付代理佣金155,000元,兩人先後認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同樣被判罰款5,000元及入獄6個月,緩刑3年。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其一中被告謝慧羚,35歲,今日在庭上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處她入獄六個月,緩刑三年,以及罰款5,000元。同案另一被告梁紀茗,48歲,早前承認上述罪名,亦被判入獄六個月,緩刑三年,以及罰款5,000元。
案情透露,梁紀茗於案發時委託了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中原地產)放售大嶼山一個住宅單位。他與中原地產簽訂的地產代理協議(俗稱「放盤紙」)訂明,同意在成功交易後向中原地產支付物業成交金額的1%作為代理佣金。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中原地產一名地產代理其後為單位成功物色潛在買家,並通知梁紀茗對方擬以1,550萬元購入其單位。根據已簽訂的放盤紙,成功交易後梁紀茗須向中原地產支付代理佣金155,000元。地產代理其後安排買賣雙方於2023年12月24日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約)。
謝慧羚承認於2023年12月23日,即買賣雙方原訂簽署臨約前一天,向該名地產代理提供賄款30,000元,以豁免中原地產收取買賣交易代理佣金。
該地產代理拒絕受賄,並即日向中原地產匯報事件。中原地產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