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中間人,控告她涉嫌於2010年向兩名會計師事務所時任經理,提供共40萬元賄款,以協助布料生產商洪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來港上市。
證監會官網影片截圖
廉署表示,2010年3月底接獲證監會的轉介個案,當時被告已離開香港。她早前回港後被廉署拘捕。經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廉署4月14日起訴被告。
陳秋云,72歲,被控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她已獲准保釋,案件4月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署指,案發時洪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打算來港上市,並透過被告介紹而委聘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提供審計服務。畢馬威一名高級經理及一名助理經理負責洪良首次公開招股計劃的審計工作,洪良於2009年12月底,在聯交所的主板上市,其後於2013年9月被除牌。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0年2月20日,向該兩名畢馬威高級經理及助理經理分別提供現金賄款30萬元及10萬元,作為二人提供審計服務從而促使洪良首次公開招股的報酬。該名畢馬威助理經理拒絕受賄並向公司匯報事件。畢馬威進行內部調查後向證監會作出舉報,證監會其後將個案轉介廉署。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署表示,一直與相關監管機構,包括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證監會保持緊密合作,透過流程監控及宣傳教育,確保上市申請公平公正,以維護本港金融市場的廉潔,並鞏固香港作為領先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警務處總督察,從一名商人收賄逾114萬元及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在多宗刑事調查中優待該人,並向對方洩露警方調查資料,被告認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0個月。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被告何兆東(40歲)為警務處總督察,目前已被停職。他早前承認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暫委法官韋漢熙判刑時斥責被告的行為破壞警隊公信力,削弱了香港引以為傲的廉潔聲譽,打擊了本港法治的根基。韋漢熙以監禁48個月為量到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遂將其刑期扣減至30個月。法官頒令被告須於出獄後42個月內向政府歸還全數涉案賄款逾114萬元。
警察總部。
廉政公署指,被告於案發時駐守灣仔警區,負責監督該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俗稱反黑組)及重案組的刑事調查。他於2021年6月處理一宗詐騙時認識一名報案的商人,對方又牽涉一宗襲擊案,該案亦由被告監督的灣仔區反黑組進行調查。
案情透露,雖然襲擊案的事主在列隊認人手續中認出該商人是施襲者,被告於2021年8月向其直屬上司,即一名警司建議不起訴該商人及嘗試終止調查,並無視警司兩次質詢是否需要作進一步調查,吩咐下屬釋放該商人。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其後一年半期間,先後從該商人收賄共逾114萬元,當中除了兩筆各50萬元的現金,亦有總值逾14萬元的禮物,包括贈予被告兒子及妻子的名牌童裝衣物、名牌手袋及利是,以及代被告支付其母的醫療費用。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於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間,被告又應該商人要求向對方洩露警方調查資料,包括兩宗案件的疑犯及涉案人士的個人資料,以及該等人士與警方的會面摘要及保釋情況等。
2024年何兆東以灣仔警區刑事總督察身分會見傳媒。資料圖片
該兩宗案件為該商人舉報的詐騙案,以及牽涉其友人的虛假文書案。被告在有關調查中分別優待該商人及其友人,包括濫用職權延長詐騙案中疑犯的警方保釋,以及應商人要求,濫用職權無故延長或中止虛假文書案的相關調查工作。警務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