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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車」堆填區免繳費傾倒建築廢物 環保署外判商前員工等三人認串謀詐騙

法庭事

「化妝車」堆填區免繳費傾倒建築廢物 環保署外判商前員工等三人認串謀詐騙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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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車」堆填區免繳費傾倒建築廢物 環保署外判商前員工等三人認串謀詐騙

2026年04月08日 18:50 最後更新:18:50

廉政公署早前揭發有環境保護署外判商員工涉嫌收取廢物處置商員工利益,協助回收商以「化妝車」掩人耳目,免繳費傾倒建築廢物至堆填區,串謀詐騙環保署建築廢物處置費共逾83萬元。其中三名被告今日(4月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三名被告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他們分別為環保署外判商兩名前員工鍾佩珍(60歲)及張錦寧(40歲),案發時同為遠東環保垃圾堆填有限公司(遠東)磅房操作員,以及林文健(33歲),天時環保廢料回收有限公司前工人。

暫委法官梁嘉琪將案件押後至4月30日求情,期間三人獲准保釋。鍾佩珍及張錦寧各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則由區域法院法庭存檔。

案發時,環保署外判商遠東負責營運粉嶺一個廢物堆填區。該堆填區同時處置建築廢物及其他廢物,例如都市廢物。處置建築廢物收費為每公噸200元,處置非建築廢物則無須繳費。

傾倒建築廢物的貨車須使用建築廢物入口進入堆填區,並向遠東磅房操作員出示由環保署發出的入帳票,以計算須繳付的費用。遠東磅房操作員會例行檢查貨車,並觀察電腦顯示的重量以查核貨車是否載有建築廢物。環保署人員亦會對駛入堆填區的貨車進行突擊檢查。

廢物處置商天時在粉嶺經營一個廢物回收場,為客戶運送建築廢物到堆填區處置。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發現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案發期間,天時工人林文健按公司一名貨車司機指示,透過「化妝車」技倆,用非建築廢物遮蓋建築廢物,掩飾貨車在堆填區傾倒建築廢物。「化妝車」並會經非建築廢物入口駛入堆填區,從而逃避繳付處置建築廢物的費用。

案發期間,遠東磅房操作員鍾佩珍及張錦寧多次協助天時貨車避過檢查,讓其「化妝車」可以順利經非建築廢物入口駛入堆填區,免繳費傾倒建築廢物。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署調查發現,於2022年5月中至6月中約一個月內,天時申報近760架次非建築廢物貨車,當中近九成懷疑為「化妝車」,車上載有建築廢物共逾4,100公噸,涉及建築廢物處置費共逾83萬元。

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即天時貨車司機麥劍坤,以及遠東傾倒區廢物檢驗員麥華勝及遠東磅房操作員鍾靜君,早前否認共六項罪名,即四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以及一項串謀詐騙。案件於今日在區域法院開始審訊。

一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的男子,今日(5月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在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其社交媒體個人專頁轉載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被判入獄2個月,緩刑24個月。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林建栻,67歲,無業,今日承認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名。裁判官熊雪如判刑時稱,案件性質嚴重,判處被告監禁實屬無可避免,惟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健康狀況等求情因素,遂判處被告緩刑。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2025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去年10月24日展開,根據《選舉條例》,由當日起直至投票日(即同年12月7日)為該選舉的「選舉期間」。被告承認在選舉期間於其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一則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被告轉載的貼文由湯偉雄發布。廉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湯偉雄。

廉署發言人稱,在選舉期間內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均屬違法。廉署定必果斷執法,以確保香港公共選舉不受他人干擾,並得以公平、公開和誠實地進行,絕不姑息任何人士破壞或干擾選舉。

港鐵公司在金鐘站、高鐵西九龍站等多個車站宣傳立法會選舉。

港鐵公司在金鐘站、高鐵西九龍站等多個車站宣傳立法會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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