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4月1日落案起訴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就其永久居留申請,行賄入境事務處人員,並反抗廉署人員把她從入境處總部帶往廉署作進一步調查。案件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
觀塘裁判法院
汪素冰,36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以及一項抗拒或妨礙廉署人員執行職責,違反《廉政公署條例》第13A條。被告無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將案件押後至5月28日再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廉署表示,被告曾於2018年中至2020年初以學生簽證來港留學,其後再以訪客身分來港,並曾有逾期居留的紀錄。於2025年案發時,被告正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根據相關程序,被告必須先向入境處申請核實是否符合永久居留的資格,而該申請為免費。由於被告未能符合在港通常居往七年的要求,其申請被拒絕。
香港入境處。fb圖片
廉署續,指被告於2025年9月17日向入境處投遞一封內附現金的信件。控罪指被告涉嫌於當日向入境處居留權組人員提供現金賄賂共1100港元和100元人民幣,以協助被告批出其核實身份證資格的申請。廉署接獲入境處轉介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10月8日在將軍澳入境處總部行政大樓,抗拒或妨礙廉署人員執行職責。被告當日多次反抗廉署人員把她從入境處總部帶往廉署的辦事處作進一步調查。入境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