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4月1日落案起訴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就其永久居留申請,行賄入境事務處人員,並反抗廉署人員把她從入境處總部帶往廉署作進一步調查。案件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
觀塘裁判法院
汪素冰,36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以及一項抗拒或妨礙廉署人員執行職責,違反《廉政公署條例》第13A條。被告無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將案件押後至5月28日再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廉署表示,被告曾於2018年中至2020年初以學生簽證來港留學,其後再以訪客身分來港,並曾有逾期居留的紀錄。於2025年案發時,被告正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根據相關程序,被告必須先向入境處申請核實是否符合永久居留的資格,而該申請為免費。由於被告未能符合在港通常居往七年的要求,其申請被拒絕。
香港入境處。fb圖片
廉署續,指被告於2025年9月17日向入境處投遞一封內附現金的信件。控罪指被告涉嫌於當日向入境處居留權組人員提供現金賄賂共1100港元和100元人民幣,以協助被告批出其核實身份證資格的申請。廉署接獲入境處轉介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10月8日在將軍澳入境處總部行政大樓,抗拒或妨礙廉署人員執行職責。被告當日多次反抗廉署人員把她從入境處總部帶往廉署的辦事處作進一步調查。入境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廉政公署近日首次聯同律政司應邀派員到訪越南,出席由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聯合國毒罪辦)與越南政府監察總署合辦的國際研討會,就當地推進廉政建設分享香港在反貪執法及檢控上的成功經驗。
廉署執行處助理處長黃偉傑(右二)、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招秉茵(左二)與聯合國毒罪辦越南辦事處主管Nguyen Nguyet Minh(右三)出席在河內舉行的國際反貪研討會。
越南近年持續加強反貪制度,進一步優化對公職人員資產及收入的申報和監管。因應將於7月生效的新修訂《反腐敗法》,聯合國毒罪辦與越南政府監察總署上星期五(5月8日)在河內合辦研討會,邀請國際反貪專家聚焦探討「對擔任機構職務並掌握權力人員之資產與收入的監管」。
廉署執行處助理處長黃偉傑、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招秉茵及廉署代表(左至右)向與會人士分享香港在反貪執法及檢控上的成功經驗。
香港的反貪模式行之有效獲國際認同。廉署及律政司代表團一行4人以國際反貪專家身份出席研討會,全方位分享香港在反貪及廉政建設方面的成功經驗,涵蓋如何推動整體城市廉潔文化的建立與培育。代表團重點介紹香港針對公職人員訂立的財產及收入申報制度,以及防範利益衝突機制的建構與執行,並以真實的公職人員財富與收入不相稱案例,展示廉署及律政司根據《防止賄賂條例》進行相關調查及檢控的成果,又涉獵對貪污不法分子的追逃追贓執法工作等。
代表團成員包括廉署執行處助理處長黃偉傑、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招秉茵,以及廉署總調查主任朱美寶及法證會計師譚仲安。除香港代表團外,其他與會者約70人,涵蓋國會議員、法官、檢察官、政府官員、督察人員、法律草擬人員及學術界代表。
代表團成員拜會中國駐越南大使館公使王群(右三),了解當地社會的最新發展,以及國家在區內的相關聯繫和合作。
自2006年起,廉署獲國家委派為《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下的指定機關,協助其他締約國,包括越南在內的「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提升打擊貪污的能力,包括協助建立有效反貪機制,以及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反貪機構合作提供提升反貪能力培訓課程。廉署表示,會繼續積極配合推行國家反腐政策,加強向外推廣香港廉潔文化及分享廉署累積逾半世紀的反貪經驗,進一步促進全球反貪聯繫及加強國際合作。
代表團成員在訪問越南期間,又拜會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越南大使館公使王群,了解當地社會的最新發展,以及國家在區內的相關聯繫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