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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散工信封放500元賄關愛基金職員 判囚5周

男散工信封放500元賄關愛基金職員 判囚5周

男散工信封放500元賄關愛基金職員 判囚5周

2022年08月02日 12:36 最後更新:18:03

63歲男散工於2020年12月9日就申請津貼向關愛基金秘書處補交資料時,在信封內放入一張500元鈔票而遭廉署起訴,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代理人提供利益罪罪成,2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5星期監禁。裁判官崔美霞指雖然被告符合關愛基金申請資格亦屬於低收入者,但行賄對其他申請者不公平,判監為合適選項。

廉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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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官續指,被告符合申請資格亦屬於低收入者,涉案金額也不算同類型罪行裡面最多,但如果每個人都用賄賂手段申請,有機會使真正需要的人士得不到援助,對其他申請者亦不公平,因此被告行為嚴重,考慮所有因素,判監5星期為合適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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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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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楊基鋼。

被告楊基鋼。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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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指被告需6月做手術,出身於草根家庭,雖讀書不多但有穩定工作,第一次干犯無案底,且符合關愛基金資格對政府無損。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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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歲的被告楊基鋼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條。

被告楊基鋼。

被告楊基鋼。

廉署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以行賄手段獲取公共服務。如某項公共服務涉及收費,當局會以公開方式列明應付費用及繳交方法。若申請人以額外「手續費」或「打賞」賄賂機構人員批核申請,即屬違法。

廉署早前起訴一名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THEi高科院)前兼任講師,控告他向一名學生收取賄款2萬元,以確保對方的畢業專題研習取得合格成績。被告星期三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8個月。

廉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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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69歲的吳瑞庭,早前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斥責被告行為影響校方、學生及專業學位的認受性,並指被告處心積慮游說學生,非一時衝動下犯法。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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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負責指導THEi高科院土木工程榮譽工學士課程學生的畢業專題研習。自去年11月起,被告多次向一名學生揚言不會給予其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他其後向對方索賄,表示可保證給予其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

THEi高科院禁止員工向學生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期間獲THEi高科院及該名學生提供全面協助。被告承認指示該名學生準備2萬元現金,並約對方日會面。廉署人員於二人會面後拘捕被告,並在他身上搜出2萬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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