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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將濕疹當疣 前醫學會會長史泰祖專業失當遭發警告信

誤將濕疹當疣 前醫學會會長史泰祖專業失當遭發警告信

誤將濕疹當疣 前醫學會會長史泰祖專業失當遭發警告信

2022年08月31日 23:26 最後更新:09月01日 00:50

前醫學會會長、皮膚科專科醫生史泰祖涉於2016年,誤將病人的濕疹當作疣,同時沒有詳盡講解冷凍治療的利弊及可替代治療方案。醫委會31日召開紀律聆訊,裁定史泰祖專業失當罪成,認為被告行為已低於香港註冊醫生的標準,惟考慮到被告再犯的風險低以及其貢獻,決定向他發出警告信。史泰祖31日並無親自出席聆訊,僅透過代表律師承認錯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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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投訴人吳女士於2016年5月7日帶女兒向史泰祖求醫,當時患者表示,手指和腳趾出現水泡,腰部及大腿亦出現發癢的紅斑。史泰祖當時認為病患部位為普通疣,並對其手指及腳趾上共24個病灶以冷凍治療,期間並無詳細解釋冷凍治療及可替代治療方案的情況下,進行冷凍治療。

完成治療後,患者回家途中感到劇烈疼痛,近乎暈厥,並且影響平日寫作及活動,數天後病患部位更出現囊泡。吳女士在治療後第5天帶女兒向另一名皮膚科何醫生求醫,證實患者患上汗皰疹,即皮膚濕疹的一種,遂為患者切開引流,又處方外用類固醇等藥物,數日後患者病情好轉。

研訊小組在聆訊解釋,疣是HPV病毒感染而成的絲狀疣,通常不會帶來痕癢,特徵為病變中的黑點,代表血栓形成的毛細血管,至於汗皰疹是一種在手指及腳趾兩側發展的濕疹,形狀為木薯狀囊泡,伴隨非常痕癢。

誤將濕疹當疣,前醫學會會長史泰祖遭醫委會裁定專業失當發警告信。

誤將濕疹當疣,前醫學會會長史泰祖遭醫委會裁定專業失當發警告信。

研訊小組經審閱證據後,認為被告人誤診,亦未能在治療前,向患者及其母親解釋療法的利弊,以及替代治療方案,認為被告的行為已低於香港註冊醫生的標準,裁定專業失當,但由於被告人稱在事發後已即時補救,例如設立會診制度,給予病人更多講解病情的時間等,相信被告人已吸取教訓,認為再犯的風險很低,故決定發出警告信。 

醫委會轄下研訊小組上月決定,就16年前一宗懷疑因醫療事故引致腦癱的投訴,作出永久終止研訊裁決。小組下午舉行研訊,主動覆核有關決定。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陪同案件家屬到場。

醫務委員會

醫務委員會

涉事醫生薛守智未有出席,由大律師作為代表。醫委會主席鄧惠瓊表示,雙方獲邀出席研訊作進一步陳詞,亦可引述更多案例。

辯方陳詞時表示,支持小組早前的決定,認為若程序繼續,會有欺壓性及濫用司法程序,影響研訊的公正性。辯方認為紀律研訊是指控醫務人員,必須維持專業水平及保護公眾利益;又強調有關程序已延誤十分久,並非一年兩年,非常影響司法公義,秘書處至今未能對延誤作出合理解釋,有關延誤亦不是由涉案醫生所引致。

醫委會主席鄧惠瓊。資料圖片

醫委會主席鄧惠瓊。資料圖片

辯方又表示,研訊對涉事醫生的生活及聲譽造成非常嚴重影響,長期受到壓力、抑鬱及焦慮不安,承受嚴重偏見及精神上的苦痛,過去曾放棄新工作機會,近期尋求精神科治療。辯方批評秘書處無視涉事醫生遭受損害。

代表醫委會秘書處的律政司人員陳詞時反駁辯方,提出涉事醫生從未投訴研訊延誤,相信他不行動是由於自己被指控,可以理解。控方指,公平性對不同人有不同解讀,事件令16年前的嬰兒一直承受後果,要公平對待他的家人,他們需要真相。假如醫生是無罪,可以透過聆訊脫罪,去洗清指控,亦能確保市民對醫療專業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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