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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月薪15萬呃財務公司按揭貸款170萬 無業女認罪明年再訊

虛報月薪15萬呃財務公司按揭貸款170萬 無業女認罪明年再訊

虛報月薪15萬呃財務公司按揭貸款170萬 無業女認罪明年再訊

2022年09月29日 15:59 最後更新:16:00

廉政公署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揭發一名按揭貸款申請人虛報職業及薪金,詐騙一間財務公司向她批出按揭貸款170萬元,被告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2023年3月20日再提訊。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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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良,50歲,無業,承認一項欺詐罪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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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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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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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被告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案情透露,被告2018年10月底透過一間財務中介公司向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永亨財務)申請一筆170萬元的按揭貸款。她在申請表上報稱在一間公司任職貿易經理8年,月薪15萬元,並隨表附上相關工作證明及銀行結單。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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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亨財務最終批准被告的貸款申請,該筆170萬元貸款亦於2018年底被提取。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調查發現被告在案發時無業,相關工作證明為虛假,而被告從未獲她聲稱的僱主聘用。

廉署。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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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調查亦發現,被告曾把95,000元至15萬元現金存入其銀行戶口,以假裝每月收取薪金。

永亨財務如知悉被告的按揭貸款申請及證明文件載有虛假資料,便不會批准其申請。

被告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被告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一名36歲男子涉嫌冒認宏福苑居民領取社福機構援助金,被暫控一項欺詐罪、兩項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及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案件星期五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本月5日接獲一名大埔火災災民報案,懷疑有人於11月29日至12月2日以其住所單位登記災民證,領取社福機構援助金。警方調查相信,該名被捕男子在11月29日以屬於他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登記成為災民,並在獲得災民證後向合共3間社福機構騙取及企圖騙取共1萬8千元的援助金。該身份證明文件相信由被捕人於6月一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中獲得。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星期三在大埔區進行拘捕行動,警員在被捕男子身上搜獲一張懷疑屬於他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一張災民證,以及起回5千元援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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