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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放債人公司女經理等3人涉圖欺詐及串謀 准保釋押12月中答辯

社會事

前放債人公司女經理等3人涉圖欺詐及串謀 准保釋押12月中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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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放債人公司女經理等3人涉圖欺詐及串謀 准保釋押12月中答辯

2022年11月03日 13:07 最後更新:14:30

45歲前持牌放債人公司女職員涉嫌訛稱多宗汽車按揭貸款申請,以詐騙轉介佣金,以及與兩名28歲男汽車公司東主一同串謀處理有關款項,3人被控欺詐、企圖欺詐及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共4罪。案件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押後至12月15日早上進行答辯,以待辯方處理法律文件。全部被告續准以現金20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依次為曾劍華(45歲,環聯(亞洲)信貸有限公司(環聯亞洲)前高級市場經理)、黃俊杰(28歲,時尚汽車公司(時尚汽車)的東主),黃俊飛(28歲,時尚汽車公司(時尚汽車)的東主)。

被告黃俊杰(黑色西裝)、黃俊飛(藍色西裝)。

被告黃俊杰(黑色西裝)、黃俊飛(藍色西裝)。

控罪指,曾劍華於2015年9月至2020年9月期間,在22份表格中虛假地向環聯亞洲表示,時尚汽車是表格中所載列的汽車按揭貸款申請的介紹人,有權收取轉介佣金共逾27萬元,並意圖詐騙而誘使環聯亞洲向時尚汽車支付款項,且她被控於另外一份表格作出類似虛假陳述,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環聯亞洲向時尚汽車支付佣金約5萬元;黃俊杰及黃俊飛則被控於同時間,分別與曾一同串謀,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多筆合共逾24萬元的款項及一筆逾3萬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有關款項。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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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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