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行政長官任命本地編制的初級法院盧映霞法官以確定委任方式出任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

圖左為盧映霞(澳門法院網圖片)

圖左為盧映霞(澳門法院網圖片)

盧映霞是回歸後首批受本地培訓的司法官,二○○四年開始就任法官,與履新不久的合議庭主席簡靜霞份屬同期。盧映霞專長審理刑事案,曾參與民署四人涉瀆職案、“沙圈”案的審判工作,以審判效率高見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