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8日在港島區拘捕一名35歲中國籍女子,她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她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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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女事主與被捕人士的丈夫在2019年至2021年間曾有感情關係,兩人分手後女事主將上述關係告知被捕人士。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期間,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群組上先後發布了三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並對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及指控。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事主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別名、出生年份、居住地區、工作地區,以及她的職業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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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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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公署拘一名女子涉網上「起底」行為。資料圖片
私隱專員公署發布應對濫用人工智能深度偽造技術指引,向學校及家長提出多項建議,預防及處理相關事故。
私隱專員鍾麗玲(左)。
私隱專員鍾麗玲在港台節目表示,網上有很多工具可製作深偽內容,由於青少年正在發展認知能力,缺乏網絡安全知識,因此公署發布指引並提供建議,希望保障青少年。
鍾麗玲指出,在學校中有機會出現的深偽內容,例如「影象的性暴力」、網絡欺凌、詐騙或假信息等。公署建議學校減少發布見到清晰學生樣貌的相片及影片,如要發布,可上載在內聯網或安全的平台上,家長在社交平台上載涉及子女的相片和影片亦要小心。她又表示,留意到有學校會考慮學生私隱,包括盡量避免影學生的特寫照、解像度亦會降低等。
私隱公署
鍾麗玲提到,很多學校都有危機處理或反欺凌的政策及程序,但隨著科技演變,認為可加入涉及人工智能事故的內容,公署亦不時向教育界提供有關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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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資助小學校長會名譽主席張勇邦在同一節目表示,認同私隱公署推出指引的做法,可加強保護學生福祉。不過,他指出學校會在網站或刊物展示學生校園生活的相片及影片,校方會先取得家長同意,多數家長亦希望能在網站或刊物看到子女在校園的學習情況,如有關相片影片只能上載到內聯網,公眾或其他有意報讀相關學校的家長就無法得知校園情況。
他認為需要收集更多學校及家長意見,如何在展示相片影片及保障學生之間,取得更好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