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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私家車給朋友再報假案稱遭盜車 21歲男涉「浪費警力」被捕

社會事

借私家車給朋友再報假案稱遭盜車  21歲男涉「浪費警力」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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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私家車給朋友再報假案稱遭盜車 21歲男涉「浪費警力」被捕

2022年12月16日 17:58 最後更新:17:59

警方15日晚上約8時接獲報案,指其私家車於將軍澳被偷去。經警方調查後,發現該名報案人於11月已將私家車借給朋友,與其聲稱被人偷去的說法有所出入。

將軍澳警區。資料圖片

將軍澳警區。資料圖片

由於警方懷疑有人虛報,人員於同日拘捕一名21歲姓古本地男子,涉嫌「浪費警力」。該名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案件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第二隊跟進。

將軍澳警區。資料圖片

將軍澳警區。資料圖片

警方提醒市民,虛報案件不但影響警方處理緊急事故的效率,亦可能會導致真正需要協助的市民得不到適當的緊急服務。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虛報而導致浪費警力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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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第二隊跟進。資料圖片

案件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第二隊跟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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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隊目及女文員涉虛報火警等 案件明年1月再訊

2023年11月09日 18:23 最後更新:19:26

45歲消防隊目與34歲女文員涉嫌分別虛報火警事故,被控共4項虛假火警警報及2項導致警力浪費罪,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4日再訊。

兩人暫毋須答辯,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4日再訊,兩人准以10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准接觸控方證人、及不得與消防處同事討論本案。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報稱消防隊目的45歲被告劉浩殷,被控於今年5月17日在香港向消防處發出或致使發出明知是虛假的火警警報或其他災難警報,即向筲箕灣消防局作出虛報,聲稱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的火警警報被啟動;有人被困於筲箕灣一幢住宅大廈的升降機內;聲稱有人要從筲箕灣一商場躍下;另因虛報有人要從商場躍下,而導致警力的浪費。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報稱文員的34歲女被告李育菁,則被控於上述同日向筲箕灣消防局作出虛報、明知而作出內容傾向於對任何人或財產的安全引起憂慮的虛報,因而導致警力的浪費,即聲稱她在筲箕灣亞公岩道看到一輛的士冒出煙及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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