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墮投資虛擬貨幣陷阱 痛失923萬元
警方去年12月24日接獲一名48歲姓伍女子報案,指她早前回應陌生人在社交平台發出的信息透過一網上平台投資虛擬貨幣,先後32次把共約923萬元存入對方指定的26個本地銀行戶口,其報案人其後懷疑受騙,遂報警求助。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八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設計圖片

資料圖片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警方呼籲市民,如有懷疑,應致電「防騙易18222」熱線作出查詢。

資料圖片

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八隊跟進。資料圖片
往下看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