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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商人涉襲6歲養女致瘀傷裁定罪脫 官指女童作供有隱瞞

45歲女商人於2021年涉嫌在元朗寓所內,故意襲擊其當時年僅6歲的養女,包括伸手「篤」其私處及導致其大腿出現瘀傷等。她被控一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害罪,經審訊後,27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暫委裁判官陳曉明指女童作供時,在特別事項上說法前後不一,十分混亂。女童供稱被「篤」私處的情況時,未能清晰指出什麼位置被「篤」和為何而覺得痛,因此陳官認為女童作供有所隱瞞,並拒絕其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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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裁判官裁決時指,根據兩份醫療報告,女童X大腿共有5處傷痕或瘀傷,並患有尿道炎。雖然女童X作供時多次指出被「篤」的位置,但說法前後不一及十分混亂,不能清晰指出被「篤」的位置,控方亦沒有對此作出澄清。陳官指X在盤問時同意被告多於一次替其清潔下體,而患有尿道炎,此情況下,究竟什麼位置被篤,或因什麼而感到痛楚,並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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