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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受賄50萬助通報收債資料 51歲前警長罪成還柙下月判刑

涉受賄50萬助通報收債資料 51歲前警長罪成還柙下月判刑

涉受賄50萬助通報收債資料 51歲前警長罪成還柙下月判刑

2023年02月25日 11:42 最後更新:11:52

51歲前警長2019年任職時涉嫌接受兄長「舅仔」賄款50萬元,協助他人調查三合會社團追收債項的資料,被控公職人員受賄罪。被告否認控罪,經審訊後,25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區域暫委法官陳永豪將案件押後至3月18日判刑,以待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期間須還柙。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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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官裁決指,麥黃2人確有透過whatsapp要求被告提供協助。被告亦有收取麥於2019年4月25日發出的50萬元支票。確認被告有向其相識的同袍查詢,警方有否介入黃被滋擾一事。陳官認為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證明被告干犯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因此裁定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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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鴻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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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鴻發,案發時為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警長。他被控於2019年7月5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麥智元接受50萬元,作為其協助黃君游(又名Sam Wong)在收債事宜調查的誘因或報酬;交替被控於同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而接受麥智元提供的50萬元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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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發言人指,署方一直與警方保持緊密合作,定期為各級警務人員提供誠信培訓,提醒他們必須嚴格遵守《防止賄賂條例》,切勿濫用職權、謀取私利。

被告李鴻發。

被告李鴻發。

廉署早前起訴一名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THEi高科院)前兼任講師,控告他向一名學生收取賄款2萬元,以確保對方的畢業專題研習取得合格成績。被告星期三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8個月。

廉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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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69歲的吳瑞庭,早前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斥責被告行為影響校方、學生及專業學位的認受性,並指被告處心積慮游說學生,非一時衝動下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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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負責指導THEi高科院土木工程榮譽工學士課程學生的畢業專題研習。自去年11月起,被告多次向一名學生揚言不會給予其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他其後向對方索賄,表示可保證給予其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

THEi高科院禁止員工向學生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期間獲THEi高科院及該名學生提供全面協助。被告承認指示該名學生準備2萬元現金,並約對方日會面。廉署人員於二人會面後拘捕被告,並在他身上搜出2萬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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