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年齡介乎23至26歲的女子於2020年3月15日,攜帶共1.98公斤的可卡因抵港,估計總值約262萬港元。警方在機場截獲2人,及後再拘捕招兩女販毒的33歲男子,落案起訴3人販運危險藥物罪。3人早前被陪審團裁定罪成,法官祁彥輝3日於高等法院判刑時,指跨境販毒及操控他人販毒是加刑因素,判處兩女入獄12年3個月,而男被告則入獄27年。
3名被告為林凱傑、鍾麗桐及何曉鈴。案情指,2020年3月15日晚上8時,鍾和何乘搭飛機抵港,兩人分別由巴西和馬來西亞抵港,而警方事前已收到情報,因此在香港國際機場成功截停兩人,並在她們身上搜出6包可卡因,共重1.98公斤及估值262萬港元。警方經調查後,再拘捕林,他在事件中招募兩女攜帶毒品來港。
警方毒品調查科行動組高級督察程思琦在法院外會見傳媒,指法庭判決表達了跨境販毒的嚴重性,強調警方一直對毒品零容忍,致力透過情報打擊幕後操縱的毒販,而本案亦證明警方有能力將幕後黑手繩之於法。程又呼籲市民要多力留意一些「揾快錢」群組的陷阱,切勿因小便宜而淪為販毒集團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