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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前警長欺詐 涉呃警察儲蓄互助社貸款76萬元

廉署起訴前警長欺詐 涉呃警察儲蓄互助社貸款76萬元

廉署起訴前警長欺詐 涉呃警察儲蓄互助社貸款76萬元

2023年03月14日 17:11

廉政公署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揭發一名時任警長涉嫌訛稱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以及虛報貸款每月所需償還金額,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4筆貸款共逾76萬元。廉署3月14日落案起訴該名時任警長欺詐。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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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為時任警長羅志民(50歲),他被控4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他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3月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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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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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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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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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調查貪污揭發前警長涉詐騙警察儲蓄互助社貸款76萬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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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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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於2017年8月至2020年10月期間發生,當時被告為警長及儲蓄互助社社員,該社為其社員提供儲蓄及財務服務。被告於案發期間涉嫌以虛假陳述誘使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4筆貸款共逾76萬元。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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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第一至第三份貸款申請書內,向儲蓄互助社訛稱他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其實他仍欠兩間銀行及一間財務機構未償還貸款數十萬元。此外,在被告申請第四筆貸款時,他在貸款申請書內少報每月須就貸款向另外兩間銀行及該財務機構償還數萬元的總貸款償還金額。如儲蓄互助社知悉被告四份貨款申請書內的資料為虛假或不完整,便不會處理有關申請。

廉署調查貪污揭發前警長涉詐騙警察儲蓄互助社貸款76萬元。 資料圖片

廉署調查貪污揭發前警長涉詐騙警察儲蓄互助社貸款76萬元。 資料圖片

一名36歲男子涉嫌冒認宏福苑居民領取社福機構援助金,被暫控一項欺詐罪、兩項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及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案件星期五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本月5日接獲一名大埔火災災民報案,懷疑有人於11月29日至12月2日以其住所單位登記災民證,領取社福機構援助金。警方調查相信,該名被捕男子在11月29日以屬於他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登記成為災民,並在獲得災民證後向合共3間社福機構騙取及企圖騙取共1萬8千元的援助金。該身份證明文件相信由被捕人於6月一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中獲得。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星期三在大埔區進行拘捕行動,警員在被捕男子身上搜獲一張懷疑屬於他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一張災民證,以及起回5千元援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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