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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吉佩憑《中年好聲音》復活戰翻生 樂隊解散大受打擊差點兩度自殺

周吉佩憑《中年好聲音》復活戰翻生 樂隊解散大受打擊差點兩度自殺

周吉佩憑《中年好聲音》復活戰翻生 樂隊解散大受打擊差點兩度自殺

2023年03月16日 23:44 最後更新:23:54

周吉佩(吉吉)在《中年好聲音》憑復活戰「翻生」,越戰越勇,在剛播出的一集中選唱《留給這世上我最愛的人》獻給人生中最重要的人,就連評判肥媽亦被感動到強忍淚水。最終他成功殺入11強,獲肯定當然開心,但原來吉吉在音樂路上亦有失意時,更差點兩度自殺。 

周吉佩(吉吉)在《中年好聲音》憑復活戰「翻生」,越戰越勇。

周吉佩(吉吉)在《中年好聲音》憑復活戰「翻生」,越戰越勇。

吉吉透露選唱《留給這世上我最愛的人》是要獻給已故的爸爸及太太黃彥欣,他18歲時爸爸患上癌症,臨終前爸爸一再鼓勵他繼續追夢,可惜一年後歌唱生涯便完結,人生亦跌落最低潮:「我窮到沒有錢,又沒有唱片公司理會我,這段時間認識了我太太,她不介意和我一起,所以她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第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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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吉佩(吉吉)在《中年好聲音》憑復活戰「翻生」,越戰越勇。

周吉佩(吉吉)在《中年好聲音》憑復活戰「翻生」,越戰越勇。

周吉佩在剛播出的一集中選唱《留給這世上我最愛的人》獻給人生中最重要的人,就連評判肥媽亦被感動到強忍淚水。

周吉佩在剛播出的一集中選唱《留給這世上我最愛的人》獻給人生中最重要的人,就連評判肥媽亦被感動到強忍淚水。

周吉佩在音樂路上亦有失意時,更差點兩度自殺。

周吉佩在音樂路上亦有失意時,更差點兩度自殺。

周吉佩與妻子一同受訪。

周吉佩與妻子一同受訪。

周吉佩曾在樂隊解散後經歷了兩次情緒爆發。

周吉佩曾在樂隊解散後經歷了兩次情緒爆發。

《中年好聲音》周吉佩兩度險尋死幸有太太救命 樂隊解散打擊極大

《中年好聲音》周吉佩兩度險尋死幸有太太救命 樂隊解散打擊極大

周吉佩在剛播出的一集中選唱《留給這世上我最愛的人》獻給人生中最重要的人,就連評判肥媽亦被感動到強忍淚水。

周吉佩在剛播出的一集中選唱《留給這世上我最愛的人》獻給人生中最重要的人,就連評判肥媽亦被感動到強忍淚水。

先斬後奏鬧大交

周太承認最初在一起時很艱苦,但為了共同目標而努力,不過後來因吉吉成立樂隊sp ACE而生氣,皆因他當時已有正職,以為婚後可以安定下來,才突然知道他跟別人簽約組樂隊。生氣,是怕老公重蹈覆轍走回舊路,但最後也只能被逼接受。後來樂隊解散,本以為老公回歸正常生活,但到《中年好聲音》時又再一次先斬後奏,搞到再鬧大交,經過溝通只能再次無奈接受,直到與龍婷對戰後落敗,周太卻被吉吉的堅持感動,支持他追夢,而吉吉在唱《留》的時候,令她想起兩人經常談論的生死問題,亦忍不住哭到淚崩。

周吉佩在音樂路上亦有失意時,更差點兩度自殺。

周吉佩在音樂路上亦有失意時,更差點兩度自殺。

周吉佩與妻子一同受訪。

周吉佩與妻子一同受訪。

雖然有太太力撐,但吉吉曾在樂隊解散後經歷了兩次情緒爆發,「樂隊全部都是我小時候認識的兄弟,沒想過最後會這樣收場,打擊非常大,連太太也不知道原來我內心那麼沉重。」他指第一次在公司,突然有想跳下去的想法,所以即時打電話給太太傾訴;第二次則是睡覺時突然覺得有股力量壓在心上,連自己也認為不行,即時向太太傾訴,幸而這兩次之後,再沒出現過這種感覺。經歷了這些後,吉吉坦言現時唱歌為開心,不會刻意去想能走多遠,「比賽去到最後已經好開心,太太曾講過如果我攞第一、二名的話,她會請我去旅行,暫時會以此為目標。亦希望因為這個比賽,往後能有新歌推出。」

周吉佩曾在樂隊解散後經歷了兩次情緒爆發。

周吉佩曾在樂隊解散後經歷了兩次情緒爆發。

《中年好聲音》周吉佩兩度險尋死幸有太太救命 樂隊解散打擊極大

《中年好聲音》周吉佩兩度險尋死幸有太太救命 樂隊解散打擊極大

曾入圍《中年好聲音》100強的39歲歌唱導師林俊一涉嫌非禮11名男性,其中包括一名年僅15歲學生。林俊一被控猥褻侵犯及普通襲擊等共20項控罪,案件星期四(12月11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暫委法官鍾偉強裁定被告9項猥褻侵犯及2項普通襲擊罪成,押後2026年1月26日判刑。

被告林俊一(戴帽及口罩者)9項猥褻侵犯及2項普通襲擊罪成,但獲准保釋。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林俊一(戴帽及口罩者)9項猥褻侵犯及2項普通襲擊罪成,但獲准保釋。巴士的報記者攝

鍾官裁決時指,被告面對11名事主分別的指控,法庭必須就每位事主的每項指控獨立考慮,不能以偏概全,因事主眾多而對被告作出不利的推論,法庭必須小心獨立審視各證人的證供。

鍾官續指,每位證人的背景、性格、學習唱歌的目的及相關事件發生的時序有所不同,分析每位證人的證據時,須因證供及所有相關因素作出衡量,所以並非每一位證人都會有同一結果。

其中就案發時未滿16歲的證人X,辯方指被告真誠相信X當時已年滿16歲,可以給予合法同意相關身體接觸。辯方亦質疑,X虛構事件,證供前後矛盾及邏輯上不可能如他所描述地發生,要求法庭拒絕接納其證供。

惟鍾官表示,當時被告是以歌唱老師身份教X唱歌技巧,難以理解何以會牽涉檢查性器官;即使X真是同意脫褲給被告接觸性器官,惟這非合法,配合與否根本不是主要議題,被告的行為必然構成猥褻。

鍾官續指,法庭有小心留意X的證供內容及觀察其神情舉止,認為他沒有迴避問題或誇大其詞,接納他為誠實可靠的證人。

被告林俊一曾入圍《中年好聲音》100強。

被告林俊一曾入圍《中年好聲音》100強。

法官最終裁定被告的20項控罪中,9項猥褻侵犯罪及2項普通襲擊罪罪成。法庭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餘下控罪,因此裁定另9項控罪罪名不成立。

鍾官命令索取其中6名事主的創傷報告,另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感化官報告、心理報告等。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惟須與感化官合作,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6日作求情及判刑。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曾多次以按摩為藉口,聲稱可改善唱功和擴闊音域,趁機非禮為其學生的事主下體,亦曾要求部分事主替他手淫及口交,且曾以手指插事主肛門。

多名事主早前上庭作供。其中,案發時15歲的事主X作供講述自己其中2次被摸下體的經過,指當時感害怕,覺得自己被性侵,但被告曾向他指「你想做明星,俾人非禮你先會紅,咁做係好正常」。另控方證人A出庭作供時表示,自己在2018年暑假前跟林俊一學唱歌,A指自己曾被問及手淫習慣,又搓揉腹股溝,A事後亦將事件記錄在社交平台instagram上。

被告林俊一(39歲,歌唱導師),被控17項猥褻侵犯罪及3項普通襲擊罪,指他於2008年2023年間,分別於長沙灣順利商業大廈、葵涌豪華工業大廈及長沙灣昌發大廈,兩度猥褻侵犯男童X及多次非禮或襲擊另外9名男子。

案件編號:DCCC234/2024

區域法院。

區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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