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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草案刊憲 特首把關3.22提交立法會審議

政府將向立法會提交《2023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以適當處理有關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參與涉及國家安全案件(國安案件)的事宜,以有效應對這類律師參與國安案件所帶來的潛在國家安全風險,貫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2年12月30日就《香港國安法》第14條和第47條作出解釋的精神。

立法會。資料圖片

按照該解釋第2條,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7條規定,香港特區法院在審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中遇有涉及有關行為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或者有關證據材料是否涉及國家秘密的認定問題,應當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行政長官就該等問題發出的證明書,上述證明書對法院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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