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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不要發展商上身

港鐵的票價可加可減機制,終於再作修訂。

猶記得在董建華年代,政府在2006年為港鐵引入「可加可減」機制,我和當時的環境運輸工務局局長吃飯,她興高采烈地說如何和港鐵談成這個「理想的」機制。我有點潑冷水,說香港經歷了2003年「沙士」和大遊行的低潮,阿爺開放對香港的自由行,當時樓價從低谷開始反彈,香港的通縮期明顯完結,正踏入通脹期。政府在這個時刻為港鐵票價引入一個按通脹調整的可加可減機制,相信未來港鐵的票價大多有加無減。

環運局長當時面色一沉,可能是怪責我不欣賞她這個艱苦談來的成果。後來香港實確進入通脹期,港鐵票價同步進入快速增加的時代。最後特區政府要為公共交通工具的高票價埋單。政府提供交通津貼和60歲以上人士兩元的乘車優惠,以減低市民的痛感。

這次的港鐵可加可減機制的改變,最特別的地方是在計算票價方程式當中的生產力因素中,引入與港鐵的物業利潤掛鈎的扣減機制。當港鐵的地產發展利潤越多,標價的增幅就會越小,甚至可以減價,如港鐵上年的地產發展利潤為50億元,就會下調0.6%;利潤50億元至100億元,就會下調0.7%;利潤100億元以上,票價就會下調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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