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不要發展商上身
港鐵的票價可加可減機制,終於再作修訂。
猶記得在董建華年代,政府在2006年為港鐵引入「可加可減」機制,我和當時的環境運輸工務局局長吃飯,她興高采烈地說如何和港鐵談成這個「理想的」機制。我有點潑冷水,說香港經歷了2003年「沙士」和大遊行的低潮,阿爺開放對香港的自由行,當時樓價從低谷開始反彈,香港的通縮期明顯完結,正踏入通脹期。政府在這個時刻為港鐵票價引入一個按通脹調整的可加可減機制,相信未來港鐵的票價大多有加無減。
環運局長當時面色一沉,可能是怪責我不欣賞她這個艱苦談來的成果。後來香港實確進入通脹期,港鐵票價同步進入快速增加的時代。最後特區政府要為公共交通工具的高票價埋單。政府提供交通津貼和60歲以上人士兩元的乘車優惠,以減低市民的痛感。
這次的港鐵可加可減機制的改變,最特別的地方是在計算票價方程式當中的生產力因素中,引入與港鐵的物業利潤掛鈎的扣減機制。當港鐵的地產發展利潤越多,標價的增幅就會越小,甚至可以減價,如港鐵上年的地產發展利潤為50億元,就會下調0.6%;利潤50億元至100億元,就會下調0.7%;利潤100億元以上,票價就會下調0.8%。
坊間對地鐵這個物業利潤扣減機制,提出最大的疑問是過去的方程式,原來都有0.6%的額外扣減,而新機制最多只有額外的0.2個百份點的扣減。另外回看過去10年,港鐵物業利潤在50億至100億元之間的只有兩年,即按機制可減票價0.7%,而超過100億元的只有1年,即按機制可減票價0.8%,所以票價減0.8%的機會很低。
政府解釋過去的額外扣減是以一年為期的,而今次的利潤扣減是累計的,有複式效果,即今年減了,明年會在已減價的票價上再減。
我覺得利潤扣減最高0.8%,比過去的扣減最高0.6%,確實增幅不大。而政府提到的複式計算,也有一定的道理,作為一個計及物業利潤的開始,可以接受。反而值得關注的問題是港鐵會否控制賣樓節奏,調整物業發展盈利,以達致減低扣減的幅度。
港鐵是香港其中一個大型物業發展商,坐擁鐵路沿線的優質地皮。港鐵可以有兩個策略影響樓市。第一是加快或者推遲地皮推出尋找合作方。第二是加快或減慢出售物業的時間,在物業市道不好時(例如現在),放慢推盤。
在梁振英做特首的年代,政府到處覓地,當時盛傳一個故事,說梁振英親自走去港鐵CEO周松崗的辦公室拍枱,指港鐵堆地太少,結果港鐵唯有急急推出土地,加快推出日出康城站的大塊地皮招標。
到林鄭月娥上台,推出「以置業主導」的房屋政策,港鐵亦心領神會,放慢推出項目招標。
港鐵是一家上市公司,但同時也是以政府作為大股東的公營機構。港鐵除了謀利之外,也應該有公共責任,因此不應完全「發展商上身」,大力控制地皮和物業推出,否則就有「囤積居奇」之嫌。
引入新票價機制之後,港鐵有更大的誘因去控制落成的推出時間,將物業發展利潤壓制在50億元以下。機制是死的、人是生的,官員有責任積極監察,不可以讓港鐵自把自為,操控其物業發展利潤。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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