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23日接獲一名33歲本地男子報案,指他早前在即時通訊軟件回應陌生人發出的招聘信息,對方聲稱可透過充當網上推銷員於購物平台點擊購物推高商家名氣以賺取佣金。
事主遂按指示,多次將共31萬8000元存入對方指定的戶口作平台購物之用,為獲取事主信任,騙徒初時曾向受害發放八百元佣金。惟事主其後與騙徒失去聯絡,事主懷疑受騙,於是報案。事主共損失約31萬8000元。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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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23日接獲一名33歲本地男子報案,指他早前在即時通訊軟件回應陌生人發出的招聘信息,對方聲稱可透過充當網上推銷員於購物平台點擊購物推高商家名氣以賺取佣金。
事主遂按指示,多次將共31萬8000元存入對方指定的戶口作平台購物之用,為獲取事主信任,騙徒初時曾向受害發放八百元佣金。惟事主其後與騙徒失去聯絡,事主懷疑受騙,於是報案。事主共損失約31萬8000元。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於19日在深水埗區拘捕該名32歲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不付款而離去。
警方今年一至三月期間分別接獲7名的士司機報案,指一名男子於乘車期間,向司機聲稱欲與其兌換零錢,並會提供薄酬,惟當司機在抵達目的地時將零錢交予該名男子後,該名男子便下車逃去。涉案款項約1萬2千元。
深水埗警區情報組及刑事調查隊探員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相信這些案件的疑犯為同一人。人員迅速鎖定該名男子身份,並於3月19日在深水埗區拘捕該名32歲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不付款而離去。
被捕男子已被暫控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將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現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隊跟進。
警方呼籲的士司機應提高警覺,切勿貪圖小便宜,以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