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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騙房津逾72萬 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獲准5萬元保釋

涉騙房津逾72萬 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獲准5萬元保釋

涉騙房津逾72萬 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獲准5萬元保釋

2023年03月24日 10:33 最後更新:10:33

廉政公署日前落案起訴一名香港大學法律學系女副教授,她涉嫌訛稱遵守自行租屋津貼申請的相關入住規則,詐騙港大津貼逾72萬元。涉案女教授被控1項欺詐罪,3月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處理,獲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至4月13日在區域法院再訊,被告續准以5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和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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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雪菁(54歲)為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被控於2019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向港大訛稱她已遵守上述入住規則,意圖詐騙而誘使港大向她發還租金、差餉及管理費共逾7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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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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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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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雪菁。 港大網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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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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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廉署新聞稿,被告於1992年8月加入港大法律學系,並於2005年10月起就1個九龍區單位申請自行租屋津貼。及後每兩年重新提交1次申請。惟被告於案發期間,一直與父母居於新界區另一物業,而上述用以申請津貼的九龍區單位則由被告1名男友人獨居。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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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雪菁。 港大網站圖

被告李雪菁。 港大網站圖

一名36歲男子涉嫌冒認宏福苑居民領取社福機構援助金,被暫控一項欺詐罪、兩項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及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案件星期五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本月5日接獲一名大埔火災災民報案,懷疑有人於11月29日至12月2日以其住所單位登記災民證,領取社福機構援助金。警方調查相信,該名被捕男子在11月29日以屬於他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登記成為災民,並在獲得災民證後向合共3間社福機構騙取及企圖騙取共1萬8千元的援助金。該身份證明文件相信由被捕人於6月一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中獲得。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星期三在大埔區進行拘捕行動,警員在被捕男子身上搜獲一張懷疑屬於他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一張災民證,以及起回5千元援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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