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涉騙房津逾72萬 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獲准5萬元保釋

社會事

涉騙房津逾72萬 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獲准5萬元保釋
社會事

社會事

涉騙房津逾72萬 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獲准5萬元保釋

2023年03月24日 10:33 最後更新:10:33

廉政公署日前落案起訴一名香港大學法律學系女副教授,她涉嫌訛稱遵守自行租屋津貼申請的相關入住規則,詐騙港大津貼逾72萬元。涉案女教授被控1項欺詐罪,3月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處理,獲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至4月13日在區域法院再訊,被告續准以5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和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被告李雪菁(54歲)為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被控於2019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向港大訛稱她已遵守上述入住規則,意圖詐騙而誘使港大向她發還租金、差餉及管理費共逾72萬元。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根據廉署新聞稿,被告於1992年8月加入港大法律學系,並於2005年10月起就1個九龍區單位申請自行租屋津貼。及後每兩年重新提交1次申請。惟被告於案發期間,一直與父母居於新界區另一物業,而上述用以申請津貼的九龍區單位則由被告1名男友人獨居。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被告李雪菁。 港大網站圖

被告李雪菁。 港大網站圖

往下看更多文章

涉收取逾16000元「利是」助申請社區會堂 區議員前女助理判囚兼賠償

2023年12月27日 13:13 最後更新:13:13

前區議員周永勤一名女助理非法收取逾16000元,協助歌唱社多次申請社區會堂及設施,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4個月。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元朗前區議員周永勤一名女助理非法收取逾16000元,協助歌唱社多次申請社區會堂及設施,她早前承認8項受賄及欺詐罪,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4個月,向周永勤歸還2500元賄款及補償民政署25000元。

63歲被告2017年至2019年間收取2500元「利是」,協助一個歌唱社多次申請使用元朗社區會堂及設施,法庭指,被告案發時為區議員助理,長時間持續犯案,非單一事件,每次收取賄款500元涉款不多,但有欺詐行為,需判處監禁4個月及作出有關補償。

被告承認5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3項欺詐,另外5項相類罪名則獲控方撤銷起訴。案情指,被告案發時職責包括協助區內團體申請使用由民政署轄下元朗民政事務處管理的社區會堂、社區中心及設施。在多個合資格團體根本不需要或不會使用有關場地的情況下,為團體向民政署提交8項申請,免費使用4個社區會堂和社區中心,並獲民政署批准。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從一名歌唱社主要成員收取賄款共2500元,令歌唱社可免費租用其中5項申請的時段,又致使該歌唱社主要成員向民政署出示3份批准書,以誘使民政署容許歌唱社免費使用場地。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