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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來港婦認為子獲學位賄校長判囚4月 官斥行為破壞社會廉潔必須正視

新來港婦認為子獲學位賄校長判囚4月 官斥行為破壞社會廉潔必須正視

新來港婦認為子獲學位賄校長判囚4月 官斥行為破壞社會廉潔必須正視

2023年03月28日 11:30 最後更新:11:31

持單程證來港定居的45歲家庭主婦,為兒子爭取軒尼詩道官立小學(銅鑼灣)小一入學學位,向校長提供裝有2萬元現金賄款的信封,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女被告早前承認1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2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4個月。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明白父母望子成龍,但賄賂公職人員是嚴重罪行,破壞社會廉潔和公平競爭,如果這種自私行為得逞,亦會剝削以實力上進打拼的一群,造成不公和扭曲制度。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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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歲女被告李君萍承認於2022年7月18日,在香港無合理辯解而向公職人員勞佩珊Phoebe(即軒尼詩道官立小學(銅鑼灣)校長)提供利益,即提供2萬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該勞佩珊Phoebe作出或曾經作出憑其公職人員身分而作的作為(即為該李君萍的兒子取得該校2022年9月的小一學位)的誘因或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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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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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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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李君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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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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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裁判官徐綺薇28日判刑時,指明白父母望子成龍,希望子女贏在起跑線,而被告鍥而不捨、多次到校與校長對話,目的就是為兒子爭取入讀心儀小學,惟被告使用了錯誤方法。徐官指,賄賂公職人員是嚴重罪行,破壞社會廉潔和公平競爭,如果這種自私行為得逞,亦會剝削以實力上進打拼的一群,造成不公和扭曲制度,法庭必須正視。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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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官又指,雖然辯方求情指被告出於愚昧,對法律無知而犯案,但這並非犯案動機;她在還柙期間,丈夫一直請假照顧兒子,案件對被告和家人都造成衝擊,但被告理應顧及挺而走險的後果。最終考慮到被告無案底和認罪,徐官判處被告即時入獄4個月。

案情指女被告當時6歲獨生兒子的第一志願為軒尼詩道官立小學(銅鑼灣),但因統一派位申請表出錯而被派到另一間學校 。被告在6月13日「叩門」與校長首次面見,兒子到校參加第1輪面試,但其後沒有獲通知第2輪面試,被告在6月20日與校長在校門前第2次見面,希望校長可給予其兒子第2次機會,校長叫她等待面試通知。被告再在7月18日,把18張1000元鈔票及4張500元鈔票,連同兒子姓名及入學申請編號等資料,放入一個白色信封,要求校工轉交與予校長。校長開信後感到震驚,認為兩萬元現金是被告希望兒子獲得學位的賄款,及後致電被告,要求她取回信封及現金。

女被告李君萍

女被告李君萍

廉署早前起訴一名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THEi高科院)前兼任講師,控告他向一名學生收取賄款2萬元,以確保對方的畢業專題研習取得合格成績。被告星期三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8個月。

廉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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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69歲的吳瑞庭,早前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斥責被告行為影響校方、學生及專業學位的認受性,並指被告處心積慮游說學生,非一時衝動下犯法。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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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負責指導THEi高科院土木工程榮譽工學士課程學生的畢業專題研習。自去年11月起,被告多次向一名學生揚言不會給予其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他其後向對方索賄,表示可保證給予其畢業專題研習合格成績。

THEi高科院禁止員工向學生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期間獲THEi高科院及該名學生提供全面協助。被告承認指示該名學生準備2萬元現金,並約對方日會面。廉署人員於二人會面後拘捕被告,並在他身上搜出2萬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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