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3月30日表示,署方於3月21日至26日期間進行一連串突擊行動,打擊全港非法出售冰鮮家禽和肉類的情況。食環署表示,行動中共向5名無牌經營新鮮糧食店人士提出票控,並拘控一名違規人士,檢取約24公斤冰鮮家禽及12公斤冰鮮羊肉,並予以銷毀。
食環署指行動中共向五名無牌經營新鮮糧食店人士提出票控,並拘控一名違規人士,檢取約24公斤冰鮮家禽及12公斤冰鮮羊肉,並予以銷毀。資料圖片
行動涵蓋了全港各區約2,500所新鮮糧食店、5,400個公眾街市攤檔、800個持牌固定小販攤位及50個目標地點。食環署人員加強打擊非法出售冰鮮家禽和肉類,並就未遵從相關持牌條件發出口頭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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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經營冰鮮家禽或肉類業務的處所須領有新鮮糧食店牌照。無牌經營、違反《規例》經營或未獲書面准許而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冰鮮家禽及肉類),皆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另加每日罰款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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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出售的冰鮮家禽和肉類可能未遵從處理、貯藏和溫度控制等相關規定,對食物安全造成影響。食環署提醒市民應光顧持牌新鮮糧食店或有合法食物來源的街市攤檔。
食環署表示,將繼續密切留意實際情況,除定期巡查、調查懷疑違規個案和跟進投訴個案外,亦會按需要和搜集所得情報安排突擊巡查和執法行動,打擊違規行為。
食物環境衞生署於3月21日至26日期間進行一連串突擊行動,打擊全港非法出售冰鮮家禽和肉類。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