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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圖書館等處偷拍35名女童裙底 29歲工程師助理判囚11個月6周

認圖書館等處偷拍35名女童裙底 29歲工程師助理判囚11個月6周

認圖書館等處偷拍35名女童裙底 29歲工程師助理判囚11個月6周

2023年04月11日 17:22 最後更新:17:25

29歲男工程師助理在2020年8月至2022年9月於全港多處的公共圖書館、玩具店等內,用手機偷拍共35名女童裙底相片。他承認拍攝私密部位等共17罪,1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11個月6星期。裁判官指案情極其嚴重,雖然被告患自閉症譜系障礙,求情稱遭受欺凌而受女童的純真所吸引,但被告的可恥行為卻利用和踐踏了女童的純真,對受害女童造成心理陰影,法庭須判處阻嚇性刑罰,表達保護兒童的訊息。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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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被告可恥行為 對受害女童造成心理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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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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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圖書館。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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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劉哲希(29歲)早前承認2項作出有違公德罪及15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

暫委裁判官陳姵妏判刑時,指案情極其嚴重,涉及最少17次拍攝、120張照片和2條影片,心理專家指被告有孌童癖,他的偷拍對象均為小學生,及在公共圖書館和文具店等地方犯案,反映被告有預謀地前往常有女童出沒的地點、尋找目標,被告更曾在1天內、先後到兩個圖書館偷拍7名女童,行為極其猖狂、難以自制。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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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官續指,辯方早前求情稱被告患強烈自閉症譜系障礙及小時候遭人欺凌,因而受青春期前女童的純真所吸引,而被告更從小有社交缺陷,須接受心理治療去管理性衝動。但被告在圖書館這類家長和教師鼓勵女童前往的地方多次犯案,行為令公眾恐慌,有受害女童更向母親表示,對穿半截裙感後悔,被告的可恥行為是利用和踐踏了女童的純真,更對女童造成重大心理陰影,被告曾遭欺凌極其量只是得到同情,卻非減刑理由。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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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警誡下稱有戀童癖

陳官另提到,政府在2021年10月就窺淫罪立法,最高刑期為5年監禁,可見同類罪案過去持續嚴重,而社會亦不齒這種行為,而兒童在社會上是易受傷害及須保護的一群,法庭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以表達保釋兒童的訊息。此外,陳官亦指被告為家中獨子,從小得到父母用心栽培,表面是有為青年,卻在父母臨近退休時犯下如此令人蒙羞的罪行,令愛惜他的家人痛心,縱使被告家人有可悲之處,但被告認罪和良好背景已是他最大求情理由,終判被告監禁11個月6星期。

案情指,2022年8月14日,7歲女童X與其母親光顧北角奇趣天地時,X身穿半截裙,獨自在玩具貨架前,被告則在X右邊蹲下,並以手機拍攝X裙底,X聽到手機的快門聲,意識到被告行為後,立即跑去告知母親,並表示對穿半截裙感後悔。警方接報後進行埋伏行動,在兩日後拘捕被告,其手機內被發現涉案120張照片及2段影片,涉及35名不知名女童,拍攝時間橫跨2020年8月至2022年9月,地點包括政府公共圖書館、玩具店及文具店等。被告在警誡下稱有戀童癖,而偷拍對象均相信為小學生。

中央圖書館。 資料圖片

中央圖書館。 資料圖片

有偷拍裙底前科的36歲男文員,今年6月於迪士尼樂園再次犯案,以小型鏡頭偷拍他人裙底,當場遭保安揭發。男文員早前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星期一)12月2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感化報告正面,有持續進行精神科治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斥被告的犯案手法是有備而來,被告有偷拍定罪紀錄,今次屬重犯,判被告監禁4星期。

男文員早前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斥被告的犯案手法是有備而來,被告有偷拍定罪紀錄,今次屬重犯,判被告監禁4星期。

男文員早前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斥被告的犯案手法是有備而來,被告有偷拍定罪紀錄,今次屬重犯,判被告監禁4星期。

被告梁文熙,報稱文員,被控於2025年6月14日,在香港新界大嶼山東涌幻想道香港迪士尼樂園,拍攝不知名人士的私密部位,而拍攝情況是若非遭拍攝,該部份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為,及不理會自己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得該不知名人士同意。

案情指,被告今年6月14日在香港迪士尼樂園用小型鏡頭連接手機,偷拍女士裙底被保安當場揭發。經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偷拍了共8段女子裙底的影片,長女灼數秒至幾十秒。

被告今穿白色上衣、戴眼鏡出庭,期間低著頭。辯方表示,被告的父母及哥哥到庭支持被告,而感化報告亦顯示正面,積極配合醫生進行治療及跟進情況,亦加入「朗天計劃」及登記西九龍精神科中心與醫生關注情況。被告還押的18天在獄中反省錯誤,決心不再犯,懇請法官輕判。

蘇官判刑時指,被告作案手法是有備而來,雖然被告認罪,但被告今次屬重犯,以6個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一後,終判被告4星期監禁。

蘇官判刑時指,被告作案手法是有備而來,雖然被告認罪,但被告今次屬重犯,以6個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一後,終判被告4星期監禁。

蘇官關注心理醫生報告中提及的重犯情況,辯方質疑醫生沒考慮被告已接受持續的治療,重申被告已加入「朗天計劃」及積極進行治療等,可減低重犯風險。

但蘇官判刑時指,被告作案手法是有備而來,雖然被告認罪,但被告今次屬重犯,以6個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一後,終判被告4星期監禁。

案件編號:WKCC410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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