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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隱瞞利益衝突判授工程 大家樂前工程師認兩項欺詐罪准保釋

社會事

涉隱瞞利益衝突判授工程 大家樂前工程師認兩項欺詐罪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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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隱瞞利益衝突判授工程 大家樂前工程師認兩項欺詐罪准保釋

2023年04月20日 15:14

一名被廉政公署起訴的連鎖快餐店前助理工程師,2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隱瞞自己是一間承辦商的主要股東,詐騙連鎖快餐店把兩項工程判授予該承辦商。被告獲准保釋。

陳耀華,53歲,大家樂企業有限公司(大家樂企業)前助理工程師,承認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廉署起訴大家樂前工程師詐騙。

廉署起訴大家樂前工程師詐騙。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士翔將案件押後至5月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情透露,被告於2021年2月至12月初任職大家樂企業助理工程師,職責包括為母公司大家樂集團有限公司(大家樂集團)一個廠房的工程和維修項目,向承辦商索取報價。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根據大家樂集團僱員手冊,該集團及其子公司的僱員須避免利益衝突。如僱員在一個機構有任何權益,而該機構與大家樂集團及其子公司有業務往來,僱員必須向大家樂集團申報。

被告於2021年3月至9月期間,被指派為上述廠房兩項工程向承辦商索取報價,一項為保安更亭的更換工程,另一項則為空調系統維修工程。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被告就該有關工程各提交了三份報價單,而被告兩次均建議大家樂集團把工程判授予領冠工程有限公司(領冠)。該兩項工程最終都判授予領冠,涉及費用共約70,000元。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案發時是領冠的唯一董事和主要股東,但被告從沒向大家樂集團申報有關事宜。如大家樂集團知悉被告是領冠的董事和股東,便不會委聘領冠進行該些工程。

案件在粉嶺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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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女地產大亨張美蘭被判處死刑 涉125億美元欺詐案

2024年04月12日 12:00 最後更新: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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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另外超過80名被告,就被判處3年緩刑至終身監禁不等,其中是香港商人的張美蘭丈夫判監9年。(AP圖片)

同案另外超過80名被告,就被判處3年緩刑至終身監禁不等,其中是香港商人的張美蘭丈夫判監9年。(AP圖片)

案情指,房地產開發商萬盛發集團董事長張美蘭,在萬盛發旗下建立一個由大約1000間子公司和附屬公司組成的龐大網絡,並將管理權委託給親屬。雖然張美蘭並沒有在西貢股份商業銀行擔任正式職務,但她實際上掌握多達九成股權,並在2018年至2022年期間,聯同他人串謀偽造虛假貸款檔案,從銀行提取巨額資金。

有家族成員表示,張美蘭會上訴。(AP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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