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好聲音登峯之戰》三位星級評判譚詠麟(阿倫)、鍾鎮濤(阿B)及呂方4月23日一同受訪。對於心水冠軍問題,阿倫表示每位參賽者風格不同,眾參賽者在半年時間付出和投入,看到他們的進步,讓香港人看到不放棄和堅持。至於對冠軍的評分標準,阿倫指出不容許有大錯誤出現,而且心態十分重要,不可因為想勝出而心急。
四位評判給予參賽者不少專業意見。
眾人擔任評判。
對於心水冠軍問題,四人認為要看臨場表現。
三人一同受訪。
阿倫表示眾參賽者在半年時間付出和投入,看到他們的進步。
阿B擔任評判。
呂方則指演出時一定要夠鎮定,不會要求一定做到零瑕疵,少少走音不重要,最重要有風格和融入所唱歌曲,若選唱阿倫的歌曲一定會加分,其實更重要是表現出自己有大將之風。吳大強是阿倫的舊波友,這方面會否加分?阿倫笑指吳大強很懂得搞綽頭,也有自己的風格。阿B笑指吳大強很有娛樂性,不重唱歌投巧,但有其他方法吸引大家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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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倫表示眾參賽者在半年時間付出和投入,看到他們的進步。
呂方則指演出時一定要夠鎮定,不會要求一定做到零瑕疵,少少走音不重要。
阿B指吳大強不著重唱歌投巧,但有其他方法吸引大眾眼球。
馬國明、林夏薇、黃嘉樂及張穎康以劇集《法言人》身份到場擔任嘉賓。
四人由於抱着來宣傳而不是比賽的心態,完全沒有壓力。
呂方則指演出時一定要夠鎮定,不會要求一定做到零瑕疵,少少走音不重要。
阿倫笑指吳大強很懂得搞綽頭,也有自己的風格。
阿倫沒有因為吳大強是舊波友而偏心。
阿B笑指吳大強很有娛樂性。
阿B指吳大強不著重唱歌投巧,但有其他方法吸引大眾眼球。
有份表演的馬國明、林夏薇、黃嘉樂及張穎康,以劇集《法言人》身份到場擔任嘉賓,與7至16強參賽者合唱《友情歲月》,由於抱着來宣傳而不是比賽的心態,所以四人完全沒有壓力。不過眾人一至推舉林夏薇是四人中唱歌最好,黃嘉樂更提議四人一起登台。
馬國明、林夏薇、黃嘉樂及張穎康以劇集《法言人》身份到場擔任嘉賓。
四人由於抱着來宣傳而不是比賽的心態,完全沒有壓力。
此外,內地劇評網對《法言人》暫時仍未有評分出現,有網民指因為又是馬國明主演,而且該劇節奏慢才未獲評分。馬國明對此表示之前也有擔心,但看到內地觀眾對此劇的反應好,其他討論區又有討論劇情。林夏薇則指律師朋友也有收看,獲得這些專業人士的好評,使她感到很開心。
譚詠麟評分無包庇舊波友吳大強。
曾入圍《中年好聲音》100強的39歲歌唱導師林俊一涉嫌非禮11名男性,其中包括一名年僅15歲學生。林俊一被控猥褻侵犯及普通襲擊等共20項控罪,案件星期四(12月11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暫委法官鍾偉強裁定被告9項猥褻侵犯及2項普通襲擊罪成,押後2026年1月26日判刑。
被告林俊一(戴帽及口罩者)9項猥褻侵犯及2項普通襲擊罪成,但獲准保釋。巴士的報記者攝
鍾官裁決時指,被告面對11名事主分別的指控,法庭必須就每位事主的每項指控獨立考慮,不能以偏概全,因事主眾多而對被告作出不利的推論,法庭必須小心獨立審視各證人的證供。
鍾官續指,每位證人的背景、性格、學習唱歌的目的及相關事件發生的時序有所不同,分析每位證人的證據時,須因證供及所有相關因素作出衡量,所以並非每一位證人都會有同一結果。
其中就案發時未滿16歲的證人X,辯方指被告真誠相信X當時已年滿16歲,可以給予合法同意相關身體接觸。辯方亦質疑,X虛構事件,證供前後矛盾及邏輯上不可能如他所描述地發生,要求法庭拒絕接納其證供。
惟鍾官表示,當時被告是以歌唱老師身份教X唱歌技巧,難以理解何以會牽涉檢查性器官;即使X真是同意脫褲給被告接觸性器官,惟這非合法,配合與否根本不是主要議題,被告的行為必然構成猥褻。
鍾官續指,法庭有小心留意X的證供內容及觀察其神情舉止,認為他沒有迴避問題或誇大其詞,接納他為誠實可靠的證人。
被告林俊一曾入圍《中年好聲音》100強。
法官最終裁定被告的20項控罪中,9項猥褻侵犯罪及2項普通襲擊罪罪成。法庭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餘下控罪,因此裁定另9項控罪罪名不成立。
鍾官命令索取其中6名事主的創傷報告,另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感化官報告、心理報告等。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惟須與感化官合作,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6日作求情及判刑。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曾多次以按摩為藉口,聲稱可改善唱功和擴闊音域,趁機非禮為其學生的事主下體,亦曾要求部分事主替他手淫及口交,且曾以手指插事主肛門。
多名事主早前上庭作供。其中,案發時15歲的事主X作供講述自己其中2次被摸下體的經過,指當時感害怕,覺得自己被性侵,但被告曾向他指「你想做明星,俾人非禮你先會紅,咁做係好正常」。另控方證人A出庭作供時表示,自己在2018年暑假前跟林俊一學唱歌,A指自己曾被問及手淫習慣,又搓揉腹股溝,A事後亦將事件記錄在社交平台instagram上。
被告林俊一(39歲,歌唱導師),被控17項猥褻侵犯罪及3項普通襲擊罪,指他於2008年2023年間,分別於長沙灣順利商業大廈、葵涌豪華工業大廈及長沙灣昌發大廈,兩度猥褻侵犯男童X及多次非禮或襲擊另外9名男子。
案件編號:DCCC234/2024
區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