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週四(27日)就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車位的措施及使用情況發表主動調查報告,發現路旁專用泊位出現供不應求及被濫用的情況。傷青駕駛會副主席江昌平週五(28日)出席電台節目表示,自運輸署自2021年1月起,將殘疾人士專用路泊車位使用資格擴展至「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即俗稱「灰證」後,九成專用車位被「灰證」使用,導致傷殘人士難以找到車位。
申訴專員公署發現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車位出現供不應求及被濫用的情況。資料圖片
陳家珮稱運輸署下半年將推出智能「咪錶」,泊車時需使用傷殘人士的八達通。資料圖片
江昌平指出,現時九成的傷殘人士專用路泊車位被「灰證」人士使用,而傷殘人士難以找到泊位。他指出目前並無規定「灰證」車輛使用殘疾泊車位時,殘疾人士須在車上,認為做法不公平。而且他指持「藍證」的傷殘人士如果違反使用條例,需要承擔刑責,但「灰證」持有人則沒有刑責,認為當局應該列明罰則。另外,他批評運輸署在擴展相關措施時沒有咨詢有關持份者。
陳家珮指運輸署須檢討「灰證」持有人與傷殘人士的關係。資料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指路旁專用泊位嚴重供不應求,路旁專用泊位有被濫用。資料圖片
學前弱能兒童家長會「弱能人士及照顧者交通需要」工作小組召集人滕張幗駿則建議「證跟人走」,提出一個傷殘人士就派發一張證件,劃一處理,不需區分灰證。
陳家珮稱運輸署下半年將推出智能「咪錶」,確保「灰證」持有人在接載傷殘人士時才使用車位。資料圖片
傷青駕駛會稱九成殘疾泊位被灰證人士使用。資料圖片
選委界議員陳家珮出席同個電台節目指出,傷殘人士專用路泊車位自2021年起,由400多個增加至500多個,但「灰證」人士則由措施擴展後約增加千人,反映供求失衡。對於申訴專員公署建議限制「灰證」使用的車輛類型,她認為十分合理,指部分車種如跑車等,根本不適宜用作接載傷殘人士;署方須檢討「灰證」持有人與傷殘人士的關係,只應向家人、復康中心職員等派發「灰證」,其他人不可申請。她又稱運輸署今年下半年將推出智能「咪錶」,泊車時需使用傷殘人士的八達通,以確保「灰證」持有人在接載傷殘人士時才使用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