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好聲音》一眾參賽者周吉佩、李佳及龍婷等5月8日到土瓜灣為將於本月13、14日舉行的3場演唱會綵排,有份演出的吳大強7日在活動後暈倒送院,雖然已即晚出院,但估計須多加休息,因此8日缺席活動。
《中年好聲音》一眾參賽者周吉佩、李佳及龍婷等到土瓜灣為將於本月13、14日舉行的3場演唱會綵排。
演唱會音樂總監伍仲衡指看到吳大強暈倒的新聞時也被嚇親。
伍仲衡給予吳大強多休息幾天,但不會刪減吳大強在演唱會上的表演。
演唱會音樂總監伍仲衡指看到吳大強暈倒的新聞時也被嚇親,雖然他知道對方沒事,但就給予對方多休息幾天,問到是否會刪減吳大強在演唱會上的表演?他表示不會,演出流程也會照舊,至於吳大強到時會否表演跳舞?他笑言相信一定會有其標準舞步,但不知會否有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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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好聲音》一眾參賽者周吉佩、李佳及龍婷等到土瓜灣為將於本月13、14日舉行的3場演唱會綵排。
演唱會音樂總監伍仲衡指看到吳大強暈倒的新聞時也被嚇親。
伍仲衡給予吳大強多休息幾天,但不會刪減吳大強在演唱會上的表演。
TVB昨晚(7日)播出《中年好聲音紅白大戰》,節目中龍婷、李思林、曹敏寶和支嚳儀的演出被網民大讚。
有網民指她們的唱功和舞步更勝COLLAR,支嚳儀與龍婷得知後即表現驚訝。
問到TVB用該節目硬撼ViuTV頒奬禮是否覺得受到重視,他說:「我真係唔知,但《紅白》喺近年真係少見,俾個咁大嘅節目我哋去做,已經好有被愛錫嘅感覺。」
中年好聲音丨吳大強暈倒後多加休息缺席綵排 支嚳儀龍婷驚訝獲讚唱功勝COLLAR
TVB昨晚(7日)播出《中年好聲音紅白大戰》,節目中龍婷、李思林、曹敏寶和支嚳儀的演出被網民大讚。
有網民指她們的唱功和舞步更勝COLLAR,支嚳儀與龍婷得知後即表現驚訝。
周吉佩則指能參與《紅白》已很難得。
有指TVB昨晚播出《中年好聲音紅白大戰》硬撼ViuTV 《Chill Club頒獎禮2023》,節目中龍婷、李思林、曹敏寶和支嚳儀的演出被網民大讚,指她們的唱功和舞步更勝COLLAR,支嚳儀與龍婷得知後即表現驚訝,又反問「有冇咁開心?」她們指在跳舞環節花了很多心血,而今次亦是兩人第一次勁歌熱舞,問到演唱會會否跳得更勁?龍婷透露到時會有新的舞步,對於外界將她們的節目及頒奬禮拿來比較,龍婷就指不會擔心,最重要的是做好自己:「自己都未搞掂,冇時間去顧其他嘢。」又指自己只享受過程,收視方面則留給製作組。
問到TVB用該節目硬撼ViuTV頒奬禮是否覺得受到重視,他說:「我真係唔知,但《紅白》喺近年真係少見,俾個咁大嘅節目我哋去做,已經好有被愛錫嘅感覺。」
不過他指會留意收視。
龍婷和支嚳儀
龍婷和支嚳儀指在跳舞環節花了很多心血。
而周吉佩則指能參演《紅白》已很難得,問到TVB用該節目硬撼ViuTV頒奬禮是否覺得受到重視,他說:「我真係唔知,但《紅白》喺近年真係少見,俾個咁大嘅節目我哋去做,已經好有被愛錫嘅感覺。」不過他指會留意收視, 問到是否有信心撼贏?他就指沒有想,因為從比賽後就要做《紅白》,之後亦要做演唱會,所以根本沒有時間去想,至於演唱會上是否會跟吳大強合作?他指有,而昨天亦有跟對方聯絡:「我哋有個group傾偈,佢都好精神咁多謝大家關心,知道佢冇事,個心都舒服晒!」
支嚳儀
支嚳儀
中年好聲音丨吳大強暈倒後多加休息缺席綵排 支嚳儀龍婷驚訝獲讚唱功勝COLLAR
曾入圍《中年好聲音》100強的39歲歌唱導師林俊一涉嫌非禮11名男性,其中包括一名年僅15歲學生。林俊一被控猥褻侵犯及普通襲擊等共20項控罪,案件星期四(12月11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暫委法官鍾偉強裁定被告9項猥褻侵犯及2項普通襲擊罪成,押後2026年1月26日判刑。
被告林俊一(戴帽及口罩者)9項猥褻侵犯及2項普通襲擊罪成,但獲准保釋。巴士的報記者攝
鍾官裁決時指,被告面對11名事主分別的指控,法庭必須就每位事主的每項指控獨立考慮,不能以偏概全,因事主眾多而對被告作出不利的推論,法庭必須小心獨立審視各證人的證供。
鍾官續指,每位證人的背景、性格、學習唱歌的目的及相關事件發生的時序有所不同,分析每位證人的證據時,須因證供及所有相關因素作出衡量,所以並非每一位證人都會有同一結果。
其中就案發時未滿16歲的證人X,辯方指被告真誠相信X當時已年滿16歲,可以給予合法同意相關身體接觸。辯方亦質疑,X虛構事件,證供前後矛盾及邏輯上不可能如他所描述地發生,要求法庭拒絕接納其證供。
惟鍾官表示,當時被告是以歌唱老師身份教X唱歌技巧,難以理解何以會牽涉檢查性器官;即使X真是同意脫褲給被告接觸性器官,惟這非合法,配合與否根本不是主要議題,被告的行為必然構成猥褻。
鍾官續指,法庭有小心留意X的證供內容及觀察其神情舉止,認為他沒有迴避問題或誇大其詞,接納他為誠實可靠的證人。
被告林俊一曾入圍《中年好聲音》100強。
法官最終裁定被告的20項控罪中,9項猥褻侵犯罪及2項普通襲擊罪罪成。法庭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餘下控罪,因此裁定另9項控罪罪名不成立。
鍾官命令索取其中6名事主的創傷報告,另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感化官報告、心理報告等。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惟須與感化官合作,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6日作求情及判刑。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曾多次以按摩為藉口,聲稱可改善唱功和擴闊音域,趁機非禮為其學生的事主下體,亦曾要求部分事主替他手淫及口交,且曾以手指插事主肛門。
多名事主早前上庭作供。其中,案發時15歲的事主X作供講述自己其中2次被摸下體的經過,指當時感害怕,覺得自己被性侵,但被告曾向他指「你想做明星,俾人非禮你先會紅,咁做係好正常」。另控方證人A出庭作供時表示,自己在2018年暑假前跟林俊一學唱歌,A指自己曾被問及手淫習慣,又搓揉腹股溝,A事後亦將事件記錄在社交平台instagram上。
被告林俊一(39歲,歌唱導師),被控17項猥褻侵犯罪及3項普通襲擊罪,指他於2008年2023年間,分別於長沙灣順利商業大廈、葵涌豪華工業大廈及長沙灣昌發大廈,兩度猥褻侵犯男童X及多次非禮或襲擊另外9名男子。
案件編號:DCCC234/2024
區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