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擬收緊商用車司機提交體格證明的要求,包括考慮把體檢的年齡由70歲降至65歲,以及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運輸署 15日下午約見小巴業界。
運輸署。資料圖片
公共小型巴士總商會主席凌志強在會議結束後表示,期望署方實行相關計劃時循序漸進,並就體檢年齡方面建議,年屆70歲的司機進行一年一次體檢,至於年約65歲的司機則可降低體檢的頻率,可三年進行體檢一次等,不希望署方一刀切落實相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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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志強估計收緊體檢一旦落實,將有8成小巴司機受影響,或影響小巴服務。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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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志強表示,如按照署方現時計劃收緊體檢要求,將有8成或以上小巴司機受影響,屆時將影響一半專線小巴及紅色公共小巴營運。
凌志強估計收緊體檢一旦落實,將有8成小巴司機受影響,或影響小巴服務。資料圖片
運輸署提醒登記車主,車輛登記及領牌新制度將於本月22日起實施,以加強規管長期未領牌的車輛。在新制度下,未領牌車輛將一直登記在車主名下,車主須為其車輛負上責任。
運輸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發言人說,由本月22日起,署方將向兩年或以上未領牌車輛的登記車主發出通知書,要求車主必須在發出通知書日期的3個月內為車輛領牌,或把車輛拆毀或永久送離香港後,將相關證明文件提交運輸署,並取消登記。車主須及時妥善處理車輛,以免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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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車主在該3個月通知期屆滿前仍不作適當跟進,即屬犯罪。首次定罪最高可罰款1萬元和監禁3個月;其後每次定罪最高可罰款2萬5千元和監禁6個月。個別車主如有實際困難而未能在3個月通知期屆滿前採取所需行動,或有合理理由不為其車輛領牌,可向運輸署申請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