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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人無業疑兇有妄想精神分裂症 警:料與兩死者不相識

社會事

斬人無業疑兇有妄想精神分裂症 警:料與兩死者不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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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人無業疑兇有妄想精神分裂症 警:料與兩死者不相識

2023年06月03日 00:13 最後更新:00:49

鑽石山荷里活廣場發生斬人血案,兩名女子遭一名光頭漢手持利刀狂插慘死。初步消息指39歲、姓司徒男疑犯無業,靠領綜援過活,與家人同住,有精神病記錄,患妄想精神分裂症,曾需要住院並有暴力紀錄,今年3月曾向有關方面醫生求醫。初步證據顯示疑犯與兩女子不相識,有機會是隨機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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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鍾麗詒於6月3日凌晨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鍾麗詒於6月3日凌晨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鍾麗詒於6月3日凌晨向傳媒簡報案情表示,6月2日下午5時15分,警方接獲多名市民報案,指鑽石山荷里活廣場3樓發生襲擊案,警方接報後4分鐘到場,並制服及拘捕39歲本地男子,身旁有一把12吋長染血長刀。

現場有兩名分別22及26歲本地女傷者,身體有多處刀傷及大量出血,兩名傷者即時送院搶救,惟在6月2日下午6時06分及6時47分先後證實死亡,醫生初步發現2死者身體有多處刀傷。警方調查後相信兩名死者為朋友關係。

警方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鍾麗詒於6月3日凌晨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鍾麗詒於6月3日凌晨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在現場搜證後,發現被捕男子於6月2日下午5時單獨進入商場,隨即進入店舖購入行兇利刀,然後在商場內徘徊數分鐘,在3樓向兩死者施襲,初步沒有見到疑兇與死者有任何接觸。

被捕男子無業,與家人同住,有精神病紀錄,需要定期覆診,沒有證據顯示他與兩死者認識。警方表示,被捕人士及死者之間的關係,以及行兇動機為警方重點調查方向。

事發於2日下午5時許,一名光頭漢手持一把12吋長利刀於鑽石山荷里活廣場3樓遊蕩,其間步至一間化妝品店門前,突然持刀襲擊兩名年齡為22及26歲的女子,二人分別胸口及頸部中刀,奄奄一息,送院搶救,雙雙宣告不治。

事後網上有多段影片流出,見到光頭漢首先到商場二樓一間家品店買刀,之後便走到商場3樓位置犯案。光頭漢犯案後未有逃離現場,反而呆站在指示牌旁邊,在場有廚工手持矮凳戒備,另有多名警察手持長盾牌及胡椒球彈槍,最後將他制服。

資料顯示,妄想型精神分裂又稱偏執型精神分裂症,是一種以妄想與幻覺為主的疾病。患者病情嚴重時會伴有幻覺、幻聽或感知失調,其常見症狀包括妄想或執念,譬如妄想被他人迫害或監視、妄想配偶不忠,相較其他精神分裂症,妄想型精神分裂症患者比較多疑,甚至認為自己沒有患病,拒絕接受任何精神科治療,亦有部分患者會掩飾自己患病,令其他人更難察覺其病情。

2020年10月,兩批黑幫人馬在尖沙咀樓上酒吧M1 Bar發生爭執,有人「吹雞」後在酒吧內打鬥及互擲物件,造成1死3傷,兩男被捕,惟二人否認謀殺、有意圖傷人及襲擊等4罪,案件星期三(12月3日)於高等法院4女3男陪審團席前續審。控方傳召參與調查的警員作供,確認曾帶被告到案發地點作案件重演。

兩名男被告分別是陳政希(現年28歲,外號:P仔、希仔、呀希)及王永滐(現年27歲)同被控一項謀殺罪及兩項有意圖傷人罪;王永滐另被控一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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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政希及王永滐否認於2020年10月6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謀殺男子麥志健;意圖使溫少龍及蔡亮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兩人。王永滐另否認襲擊馮飈南致其身體受傷害。

控方今傳召事發時駐守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的警長鄭成恩(音譯)作供,鄭指案發翌日,即2020年10月11日,帶被告陳政希到案發現場進行案件重演,曾向被告查問其意願。

辯方盤問時指,被告陳政希被捕後,被帶往馬鞍山警署,鄭曾告訴陳「除咗律師之外,唔可以同外間有聯繫」。鄭同意。辯方再指,鄭從未告知陳可選擇不參與案件重演。鄭不同意,指曾詢問意願,而被告有權表示不願意。法官陳慶偉追問,詢問被告是否願意參與案件重演,是否出於上級的指示,鄭確認。

控方再傳召時任西九龍總區刑事警司(行動)陳子良作供,陳確認當時有一名姓黃的督察負責本案調查。辯方盤問時指,陳是決定進行案件重組的人,並在決定時知悉案件涉及兩批黑幫及另一批人,期間發生打鬥並導致一人死亡。陳同意。

控方已完成舉證,案件明天(4日)續審。

控方已完成舉證,案件明天(4日)續審。

辯方質疑,在M1酒吧進行案件重演是一項誤導性且危險的做法,與警方程序指引不符。陳不同意。辯方再問,陳有否按指引要求下屬進行涉及傷人的案件重演,陳稱當時「冇諗得咁仔細」。辯方續質疑陳沒指示下屬按程序要求進行重演,陳表示「唔需要特別指示」。另陳亦不同意辯方指本案沒進行案件重演的必要。

案件編號:HCCC3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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