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葵富路7-11號葵涌廣場一間快餐店對開,6日 早上約7時半,社工報警指一名15歲女童,被其母親掌摑兼扯頭髮,又腳踢大腿,警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姓王(43歲)母親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被捕,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女童沒有表面傷痕,清醒被送往瑪嘉烈醫院檢查。
社會事
葵涌葵富路7-11號葵涌廣場一間快餐店對開,6日 早上約7時半,社工報警指一名15歲女童,被其母親掌摑兼扯頭髮,又腳踢大腿,警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姓王(43歲)母親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被捕,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女童沒有表面傷痕,清醒被送往瑪嘉烈醫院檢查。
九龍城一名4歲女童懷疑被襲擊,昏迷送院,正在深切治療部留醫。女童的38歲母親被控一項虐兒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8日再訊,被告獲准以10萬元現金等條件保釋。
38歲被告報稱家庭主婦,被控於前日在沙浦道一個住宅單位,故意虐待或忽略女童。被告獲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重返案發場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以及不得離港,需交出旅遊證件、居住於報稱地址,以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 3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