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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當局將拒讓人員進處所處理滲水列罪行 有助即時處理個案

政事

食環署:當局將拒讓人員進處所處理滲水列罪行 有助即時處理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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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當局將拒讓人員進處所處理滲水列罪行 有助即時處理個案

2023年07月11日 18:52 最後更新:19:23

政府早前完成第二階段環境衞生法例檢討,涵蓋店舖阻街、冷氣機滴水和樓宇滲水等公共衞生妨擾問題,提出初步建議。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多名議員關注,當局建議處理樓宇滲水工作的成效。

卓永興。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卓永興。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說,新建議實施後,要將滲水個案「清零」有點脫離現實,但希望可以大幅度改善。食環署說,將拒絕人員進入處所調查,訂為罪行,對及時處理滲水個案有很大幫助。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卓永興。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卓永興。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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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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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批食環風險分類欠善 部分食物業處所錯誤歸類較低風險

2023年11月29日 14:04 最後更新:14:14

審計報告發現,食環署沒有妥善根據制度,對部分持牌食物業處所進行風險分類,導致被錯誤歸類為較低風險水平處所。

審計署官網截圖

審計署官網截圖

審計報告。審計署網站截圖

審計報告。審計署網站截圖

審計報告發現,食環署沒有妥善根據制度,對部分持牌食物業處所進行風險分類,包括在年度評估中,沒有按規定計及處所定罪記錄,有處所被錯誤歸類為較低風險水平處所,導致每次巡查之間相隔的時間較長。

根據指引,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人員須在每年12月31日或之前,更新及批核持牌食物業處所分數記錄。但報告指出,截至去年底,根據風險分類巡查制度評級的食物業牌照有超過3萬4千個,當中超過4成牌照的年度評估記錄在今年才獲批,平均延遲22天,最長延遲約7個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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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指出,食環署對持牌食物業處所進行的日常巡查需要改善,舉例署方在去年至今年6月,對30個食物業處所進行147次日常巡查,有31%延遲進行,最長延遲49天;在12個處所巡查期間,人員發現無開門營業,但無指引訂明巡查不果是否需要跟進。

另外,審計署檢視 2021年至今年4月的30宗無牌處所個案,發現有三成個案,分區辦事處沒有在指定時限進行首次巡查;其餘進行接近1200次巡查中,部分相隔時間超過規定的1星期,最長達到70天,亦沒有記錄相關原因。

報告認為,食環署今年9月揀選35個處所,發現根據系統記錄,有13個顯示為無牌,但其中9個未列入分區備存名單跟進,因此需要檢視識別無牌處所的做法。

食肆。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食肆。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審計署建議,食環署要對持牌食物業處所進行年度評估和更新風險程度分類,亦要確保按照食環署的指引所指定的時限和頻次,對持牌食物業處所進行首次和日常巡查,並改善食環署就日常巡查不果的情況所訂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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