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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大律師公會請願 要求盡快撤銷郭榮鏗任建峰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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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大律師公會請願 要求盡快撤銷郭榮鏗任建峰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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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大律師公會請願 要求盡快撤銷郭榮鏗任建峰執業資格

2023年07月14日 17:07 最後更新:17:10

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大律師公會請願
要求盡快撤銷郭榮鏗任建峰執業資格

警務處國安處懸紅通緝8名竄逃海外的港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當中郭榮鏗是大律師,任建峰則是律師,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就兩人的專業失當行為,向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投訴。網紅人員協會今日到大律師公會集會請願,要求兩個律師會盡快嚴肅公正處理事件,撤銷2人的大律師或律師資格,維持社會對兩個律師會作為享有專業自主權的專業團體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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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今(13日)11點,聯同多位市民,手持「郭榮鏗 賣香港 搣大狀 撤專業」、「撤銷郭榮鏗大狀執業資格」、「盡早紀律審查郭榮鏗 大律師公會硬起來」及「郭榮鏗賣港要找數」等標語,到金鐘法院道高等法院低層二樓的大律師公會集欲請願,認為律政司向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投訴郭、任2人,屬合適、合理,因兩個監管團體需要以紀律操守、專業準則懲處被通緝2人,繼而因2人「嚴重違法人士不應該做律師。」而撤銷2人的大律師或律師資格。

網絡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創會主席高松傑指出,雖然法例對仍未經法庭判罪者視作無罪,但被當局通緝的大律師郭榮鏗和律師任建峰,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仍漠視法例,繼續借助外部勢力,促請和要求外國制裁香港,樁樁件件,事實擺在眼前,無容抵賴,絕對是違反港區國安法,亦有違法律專業操守。

作為批發大律師執業專業資格的公會,高松傑強調不應該只看法例和裁決結果才啟動紀律聆訊,需要關注客觀事實,處理從業人員的違法行為,將被指違法的大律師,即今次事件主角郭榮鏗先剔除於執業名單,杜絕郭榮鏗繼續以其專業執業資格,毫無顧忌在海外從事違反國家安全的劣行。或許大律師公會需要按規章程序處理對郭榮鏗的投訴,我們要求公會盡快召開對郭榮鏗的紀律聆訊,取得處理共識後,禠奪郭榮鏗的專業執業資格,彰顯公會的獨立和監管的專業。

對於郭任2人過去的劣行,高松傑形容是罄竹難書,指郭、任2人利用作為香港大律師及律師的身分,企圖增加可信性及權威性,抹黑本港司法制度及法治,詆毀法官及檢控官,推動和支持境外對中國,特別是香港特區司法及檢控人員,作出制裁,行為損害本港司法制度及整體利益,有違作為大律師及律師的基本操守,行為極為不當。郭榮鏗鼓吹要破壞香港的金融制度,意圖干擾法官依法審理國安案件;而任建峰提出和支持「制裁」法官和檢控官,更以「制裁」其家人為脅逼,公然踐踏公義。兩人行為涉嫌嚴重違反作為法律執業者的重要專業守則和道德,令業界聲譽受損,並影響外界對特區司法制度和法治的信心。

高松傑表示,公眾是要求兩個律師會維持社會對它們作為享有專業自主權的專業團體的信心,所以兩個公會必須盡快及嚴肅公正處理這次投訴事件。

國家主席習近平七一重要講話:「香港居民,不管從事什麼職業、信奉什麼理念,只要真心擁護『一國兩制』方針,只要熱愛香港這個家園,只要遵守基本法和特別行政區法律,都是建設香港的積極力量,都可以出一份力、作一份貢獻。」中央港澳办主任夏宝龍曾說維護國家安全、守護香港安寧,是每位居民、團體等義不容辭的責任與義務。「維護國家安全,沒有『局外人』,香港市民、團體不僅有遵守香港國安法、積極維護國家安全的共同義務,同時也具有舉報舉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的法定義務。




高Sir正能量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文章:國家致力以法治保障網絡健康發展 倡港府參考效法

上屆政府開始研究有關打擊假新聞、保障網絡安全等工作。同時,政府列出計劃提交予第七屆立法會的立法建議清單,當中包括「研究和檢視應否修訂或制定法例,以打擊在社交媒體散播假新聞和仇恨言論」等。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在報章訪問中稱任何立法必要考慮需要,因香港是自由社會,「若不需要立法,最好不要立法」,他認為若業界自我規律和行業操守令問題可控,不用立法手段處理假新聞問題,「不會因為傷風咳,就當是癌症處理。」這個筆者認同,但香港網絡和新聞媒體上的不實資訊層出不窮,很多人為傷害個人或社會而故意製造和散播的虛假消息,虛假資訊很容易被包裝成為假新聞(fake news),來達到政治目的。另外,網絡欺凌情況嚴重,有調查揭近2成中小學生曾受網絡欺凌。筆者認為歸根究底就是香港大部份的平台也不用強制實名制,犯罪成本太低,所以情況越來越嚴重。反之,為打擊「起底」行為,電話卡實名制在2023 年2 月24 日起全面實施,筆者見相關的犯案情況已有改善。足證明實名制是有一定的功效。

筆者一直也致力向特區政府需引入平台實名制,才能夠事半功倍地打擊和阻截很多網上罪行的發生。在內地,應用所有平台早巳採用實名制,國家網信辦早前發布《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管理規定》,要求中國境內各網絡平台業者必須對用戶進行真實身份認證,且核驗用戶註冊時提交的帳號資訊;任何帳號都要實名登記及提供真實身份訊息,網信辦可以直接查閱所有用戶資訊。規定提到,個人用戶註冊網絡,使用帳號資訊,含有職業資訊的,應與個人真實職業資訊相一致;機構用戶註冊網絡,使用帳號資訊,應與機構名稱、標識等相一致。規定明確指出,為用戶提供資訊發布、即時通訊等功能的網絡資訊服務提供者,應對用戶進行真實身份資訊認證;且應對用戶在註冊時提交的帳號資訊,以及使用中擬變更的帳號資訊,進行核驗。同時,網絡資訊服務提供者應在帳號資訊頁面,展示「合理範圍內」的網絡用戶帳號協定位置歸屬地資訊(即公布IP所在位置),便於「公眾為公共利益實施監督」。規定也要求網絡資訊服務提供者,要履行帳號資訊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真實身份資訊認證、帳號資訊核驗、資訊內容安全、生態治理、應急處置、個人資訊保護等管理制度。對違法違規註冊及使用帳號資訊的情形,採取相應處置措施。

筆者就希望香港特區政府能夠參考國家的做法,對維護國家安全、打擊網上罪行,保障市民也是會有很大的幫助。筆者於2020年已見到香港自媒體行業混亂,所以和幾位自媒體人創立香港首個KOL工會,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 (KOL Workers Association)於2020年創立 , 集城中多位炙手可熱的網絡紅人成員,在各行各業散發積極正面的訊息和輿論,為社會注入正能量。 也希望努力推動行業專業化,提升國際和香港市民對香港自媒體人認可和形象。筆者這幾纯其中一項倡議,就是不斷參考內地的情況,向港府提倡實名制度和個人註冊帳號的情況。

據「網信中國」微信公眾號(10日)消息,中央網信辦秘書局發布《關於加強「自媒體」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強信息真實性管理。一共提出13項工作要求,以推動形成良好網絡輿論生態。要求包括:網站平台應當要求「自媒體」對其發布轉載的信息真實性負責。網站平台應當嚴格執行「一人一號、一企兩號」賬號註冊數量規定,嚴禁個人或企業操縱「自媒體」賬號矩陣發布傳播違法和不良信息。「自媒體」申請開通營利權限的,需3個月內無違規紀錄。以及強化註冊嚴防假冒行為、強化資質認證及展示、規範資訊來源標註、加強資訊真實性管理、加註虛構內容或爭議資訊標籤、完善謠言標籤功能、規範帳號營運行為、明確營利權限開通條件、限制違規行為獲利、完善粉絲數量管理措施、加大對自媒體所屬多頻道網絡機構管理力度、嚴格處置違規行為及強化典型案例處置曝光。當局亦表示,各地網信部門要履行管理責任,強化業務和日常監管,展開對資訊、社交、直播、短片、知識問答等類型網站平台的督導檢查,督促網站平台嚴格落實相關工作要求,加強管理。筆者十分認同,此舉能有效打擊網軍水軍,堵截很多網上罪行問題。

正當國家致力以法治保障網絡健康發展,香港作為資訊交流樞紐,筆者認為特別政府有需要甚至有必要積極借鑒內地的網絡法治理念,同時亦可參考外國實名制度,以及完善規管網絡的經驗,打擊散播假新聞、網絡欺凌等網絡罪行,保障社會安全穩定。

作者簡介:高松傑,人稱高Sir,男,香港建設力量KOL、時評人,工商管理碩士及企業管理文憑、資深行政人員文憑《政治領袖》,本科修商業、公共及社會行政,多個平台均有文章及視頻專欄,發放愛國愛港正能量,講好中國故事及香港故事。

香港再出發共同發起人、香港菁英會副主席、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創會主席、陽江市政協委員、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理事、河南省青聯港區常委、就是敢言副主席、九龍城滅罪委員會《國家安全教育工作小組 》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