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的圖文不符合!
不少食品上都會列明圖片只供參考,或儘量以實拍圖作為產品說明,以避免觸犯商品說明條例。而近日有民眾買到一份高度欺詐的乳豬,廣告照片上所見到的乳豬為原隻,但實際到手時卻只有10小塊,大概是原隻乳豬的4分之1。事件曝光後,引起兩派爭論。
有網民在FB社交平台,分享自己外賣乳豬的不愉快的經歷,配文「旺角翠苑酒家。叫咗一個大雄(紅)乳豬。(外賣)張相有頭有腳,$260。嚟到嘅時候,竟然係得十小塊。 例牌都唔止咁少啦??? 打去問佢哋,佢哋話係呀係乳豬嘅大概¼左右。$260??你賣廣告張相係成隻乳豬仔有頭有腳。」從事主的字句間,感受到十分無奈。事後餐廳負責人卻回覆這是「正常」,$260的乳豬的確是只有整體乳豬的四分之一,於是事主只能在網上宣洩,并呼籲各位街坊不要被騙。
@Bill Lee Facebook圖片
從事主提供的圖片可見,事主在外賣軟件上選擇自取1份$260的大雄紅乳豬,下單詳情介面中可清晰見到圖中的乳豬有頭有腳為一整隻。惟無論是該菜品的標題或是內容,均無任何表明其食物分量的資訊及「圖片只供參考」的字句,最終收到的就只有10小塊。
乳豬事件曝光後,網民反應及態度兩極。有網民對事主的控訴感到無理取鬧,「 睇個價錢咩(就)知,你落街市睇下幾錢。」、「你以為260蚊一隻呀!乳豬係好貴架!我喺燒臘鋪買220蚊都係得10舊。」、「你幻想 $260係乳豬全體呀?」、「其實係你唔知價,有些少常識既唔會預『成隻乳豬仔有頭有腳』,商家最錯係無加個(例)字係後面以防你呢d傻豬羅。」。
deliveroo平台圖片
亦有人支持事主:「可以用商品說明條例告佢」、「應該可以告佢 二百幾蚊得嗰幾嚿仔太離譜」、「好過份」、「260買唔到全隻,但都無理由咁誤導人喎⋯⋯報海關啦,應該好多人中伏」。有不少網民為事主的遭遇分析,「260買唔到全隻,但都無理由咁誤導人喎⋯⋯報海關啦,應該好多人中伏」、「店家衰在冇寫明分量同用呢張相。但分量既話,計埋外賣貴40%左右,真係差唔多。」
事實上,無標乳豬分量有可能違法。根據香港法例第362章《商品說明條例》及當中的八條附屬法例,禁止在營商過程中,對提供的貨品作出虛假商品說明、以及虛假、具誤導性或不完整的資料及錯誤陳述。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 500,000 元及監禁五年。
海關人員亦會進行突擊檢查,以確保商戶遵從有關法例,並會就懷疑違例的情況進行調查。希望商戶以誠待客,或者更加仔細地對商品進行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