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留學的女兒突致電索300多萬美金置業,機智媽媽用家鄉方言詢問後果斷報警。
杭州王女士的女兒小王(化名)在國外讀博士後。前幾天,王女士接到女兒電話稱自己想在當地買房子,看中了一套,要300多萬美元。王女士感覺很突然,女兒從沒講到過要買房啊,她擔心:女兒是不是被人綁架了,這是變著法要贖金?於是用杭州方言問女兒:到底什麼事情,你能不能買紅棗?這是她和女兒的約定的暗語,一旦遇到什麼危險情況,就用暗語,「紅棗」是領事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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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自稱是「上海嘉定警察局」的民警,因為小王在國外,對方提出通過skype軟件以視頻連線制作筆錄。都市快報官博圖片
對方向小王發送了「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受案回執單」。都市快報官博圖片
對方讓小王簽了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保密局的保密協議條款同意書」。都市快報官博圖片
女兒則用杭州方言說自己被人舉報了「說我涉嫌發送一千多條違法信息」。王女士和丈夫一聽,懷疑女兒遇到詐騙,趕緊到潮鳴派出所報警。
對方自稱是「上海嘉定警察局」的民警,因為小王在國外,對方提出通過skype軟件以視頻連線制作筆錄。都市快報官博圖片
王女士向民警轉述,女兒前幾天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運營商工作人員,說她名下的美國手機號被人舉報,涉嫌發送千余條違法信息,且準確說出了她的身份信息,並稱可以幫忙轉接到國內的警方。
電話接通後,對方自稱是「上海嘉定警察局」的民警,因為小王在國外,對方提出通過skype軟件以視頻連線制作筆錄,還向小王發送了「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受案回執單」。小王起初對該民警的身份心生懷疑,但看到對方在攝像頭內,的確是身著制服的「警察」,便打消了疑慮。
對方向小王發送了「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受案回執單」。都市快報官博圖片
對方還稱查詢到小王的身份證還涉及一起特大跨國洗錢案件,她的身份信息被人以26.8萬元賣給了洗錢團伙且通過其的銀行卡產生268萬元交易。「警察」聲色俱厲表示「你有罪但如果想證明清白就要積極配合調查」「不然還會影響到以後的人生以及在國內的家人」令小王擔心害怕。
幾天後,「警察」稱可以給小王一個自證清白的機會,如果能證明自己有財力不需要詐騙他人就可以,需要她在美國開戶的銀行卡內存入300萬美金。「他們讓我2小時彙報下行蹤」,對方讓她下載了zoom軟件,開啟屏幕共享,並要求兩小時彙報自己的動態信息,還要求小王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調查信息,不能報警,還讓她簽了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保密局的保密協議條款同意書」。
對方讓小王簽了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保密局的保密協議條款同意書」。都市快報官博圖片
300多萬美元保住了
民警一聽,馬上判斷這是典型的冒充公檢法詐騙。小王父母急壞了,女兒還關照他們不要去派出所報警,說對方告訴她不能報警,可能會有「黑警」從中阻擾,對她沒好處,小王深信不疑。
民警則在紙上寫了要點「你們這麼說」,考慮到蒙在鼓裡的小王害怕被騙子知道父母已經報警,民警打算先不出面,由小王媽媽出面勸女兒。
媽媽與女兒視頻,但小王已被洗腦太深,一直說「這不是詐騙,他們說這個錢只是為了資金證明,他們願意降低金額或者放寬時間,最後是要我自己回國來操作的,而且錢是轉到我自己的賬戶,不是轉賬給他們。」
小王父母到派出所感謝民警。都市快報官博圖片
小王還說,他們已經掌握了自己的家庭住址和父母信息了,她擔心萬一不轉賬驗證會連累到父母。王女士表示想親眼看到女兒安全才放心,就說這麼多錢轉賬必須要先申請審批的,要本人來辦理才可以。
最終小王從國外趕回,隨後王女士致電警方求助,民警上門,苦口婆心地說了2個小時,小王開始猶豫起來。翌日上午,小王跟著父母又到了派出所,民警又面對面跟她講了幾種詐騙手段,教給她識別騙局的技巧:「最基本最底線的一點就是如果真的涉嫌違法,警察不會電話辦案,肯定會跟你你見面做筆錄的」。
更指「這些騙子就是通過冒充公檢法,以本身你對法律的敬畏感,抓住你急於證明自己的心理PUA你,一步步引導你進入他們的圈套。」這才讓小王醒悟,明白這是一場詐騙「這幾天就感覺我被他們精神控制了一樣,真的太可怕了。他們能准確說出我們的信息,我就很擔心我的父母……」幸好,最終王女士一家沒有上當受騙,保住了300萬美金!
無良「碰瓷黨」的索償騙案頻頻曝光,鎖定輕微行車事故,待事隔數月、甚至數年後,向涉事司機追討高達數十萬元的「人身傷害」賠償。更誇張的是,連普通小市民分分鐘在公立醫院、勞工處等場所外,都會被律師行人員主動兜攬法律服務,聲稱可為工傷或人身傷亡等「免費」協助索償,但當中暗藏陷阱,小市民得不償失之餘,更會影響日後的索償訴訟。
法律援助律師梁可欣 (右)、法律援助署副署長陳愛容(中)及法律援助律師莊庭君(左)。巴士的報記者攝
醫院勞工處竟成不當招攬「熱點」
法律援助署(下稱法援署)副署長(政務)陳愛容接受《巴士的報》專訪時指出,不當的律師招攬服務行為正在明顯演變,以往較常見的模式是「瓜分賠償金」,即從客戶獲得的賠償金額中抽取不當比例,在法援署明文禁止此類行為後,現已轉變為更隱蔽的操作方式。
醫院急症室外,常有聲稱可助工傷或交通事故傷亡索償的「攤檔」,疑替律師行兜攬法律服務。
陳愛容解釋,市民申請法援時,可自行選擇是否「提名律師」,若無特定人選,法援署會在審批案情及申請人經濟狀況後,為其指派律師。然而,現時有不良律師行,利用此空隙,在法援署分署、勞工處、或公院急診室、骨科與物理治療等部門外,以「100%索償成功」、「分毫不收」等口號招攬有索償法律服務需求的市民,聲稱可協助「申請法援」,實則趁機誘使申請人提名,她苦笑道:「有時一看就知(市民)是被夾住上來的。」
法援署特意提醒市民,無需中介代處理或代申請法援。法援署人員願意解答任何問題。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援名冊上有登記」非質素保證
當中更有律師行以「我們的律師已在法援署名冊上登記」作招徠,令不少市民誤以為相關律師安全、可靠,甚或誤以為是代表「法援署」。然而,陳愛容明確指出,所有在香港合法執業的律師均可申請列入法援律師名冊,僅代表該律師「有牌」,並不保證他擁有充足經驗,亦不反映其過往承辦法援案件的表現良好。
名列名冊僅代表該律師「有牌」。法援署圖片
轉換律師成本高昂
選擇律師不似市場買菜,不合心意便可隨意更換,背後的隱形成本之高,令人咋舌。香港律師普遍按時收費,每小時收費可高達數千元。在訴訟期間,一旦中途更換代表律師,新接手的律師必須從頭審閱所有涉案文件,並重新熟悉案情,自然要重新計算服務時數。
法律援助未必完全免費。根據法援署的《受助人需知》,若案件最終勝訴,部分服務費用或需從賠償金中按比例扣除;但若中途轉換律師,則有可能要先「找數」。陳愛容表示,曾有個案在決定轉換律師後,接獲原律師開出高達兩萬多元的帳單。對一般要申請法援的市民而言,這已非小數目,對許多經濟條件有限的工傷申請人來說,「手停口停」下,更是沉重經濟負擔。
法律援助未必完全免費。巴士的報記者攝
或影響訴訟結果
選擇律師的影響遠不止於時間與金錢的損失,更可能直接左右訴訟的結果,甚至對當事人的人生造成深遠影響。法律援助律師莊庭君透露,部分律師在醫院等場所招攬客戶時,往往誇口承諾能為當事人爭取「超級賠償」。然而,當進入後續程序後,卻又急於說服當事人接受遠低於最初承諾的和解賠償方案,「可能案件本身勝算不高,但律師行可能沒有解釋,去到開庭前,才叫受助人去申請法援,推給法援署執手尾,博一鋪,若最終受助人最終勝訴或獲高額賠償,再從中瓜分利益。」他指,這種「技倆」不僅嚴重損害法律服務的專業性,更可能直接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援助律師莊庭君。巴士的報記者攝
對人生造成深遠影響
陳愛容透露,曾有一名地盤工人獲其委託律師告知,有望獲得200萬元賠償。然而,當保險公司要求律師提供具體賠償計算明細時,該律師卻在未作任何合理解釋的情況下,便肆意將金額驟降至50萬元,如此巨大的落差令當事人難以接受,情緒嚴重受創,也反映該律師未有具體計算賠償金額,只以高額索償作招攬手段。
法律援助署副署長陳愛容(左)、法律援助律師莊庭君(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當法援署人員後續接手該個案時,受助人顯得情緒激動,甚至直言:「如果你唔給我賠50萬,我就跳樓。」正因如此,莊庭君感慨:「選擇一位合適、可靠的律師,實在至關重要。」他提醒,切勿輕信律師樓的廣告或宣傳單張,因一個不慎的選擇,不僅可能令當事人承受經濟損失,更可能將其推向情緒與生命的危機邊緣,也影響日後的索償或訴訟結果。
監察制度定期檢視律師表現
莊指,申請法援受助人,若沒特別指定律師,當中約2成會交由內部訴訟團隊直接處理,其餘約8成則會外判予其他合資格的律師行辦理。陳愛容解釋,法援署對外判律師設有嚴格的監察制度,定期檢視律師的表現。
法援署服務範疇涵蓋婚姻家事糾紛、工傷賠償、交通事故索償,以及各類人身傷害訴訟等與民生息息相關的法律事務。巴士的報記者攝
若發現外判律師在處理案件中有嚴重失誤如「告錯人」、向受助人提供不良法律意見,又或拖延、專業水準不足等,或在過往案件的判詞中對律師表現的評價,法援署都會記錄在案,並有權將其從名冊中除名,也會履行對當事人的告知責任。莊庭君補充,哪怕是案件進行期間,法援署人員仍會持續審視訴訟的進展,包括審閱法律文件、專家報告等,若發現受助人存在虛假陳述,法援署亦有權中止受助人的法律援助。
莊庭君提醒,市民選擇律師時應審慎辨別,切勿輕信誇大承諾,坊間所謂「零律師費」的招攬手法,實際是律師以承接前期簡單工作為策略,待當事人成功申請法援後,在勝訴後獲賠償後,再申領相關訴訟費用。
申請法援無需透過任何中介或代理人,申請人可直接向法援署遞交申請。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援署人員有着服務公眾的熱忱
法援署作為政府服務部門,逾半世紀以來一直為市民提供關鍵的法律支援。社會上有部分人可能存有誤解,認為「官派律師」服務不如私人律師。惟法律援助律師梁可欣指出,實際情況恰恰相反,「正因為我們無需面對外判律師的營業壓力,反而更能純粹地從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出發。」她指出,政府律師的工作受嚴格監察,每宗案件的索償計算都需提交詳盡依據,並由上級審核把關,確保專業水準。
法律援助律師梁可欣。巴士的報記者攝
她表示,有時會遇上案件證據「不靚仔」的情況,如曾有工地工人在受傷後未即時通報,延誤就醫,且就診時未清楚說明屬工傷事故,導致醫療紀錄與事發時間不符,結果耗時近3年,透過反覆溝通、逐步釐清細節,梳理出完整詳細的證人陳述書,最終在審訊前成功促成雙方和解。儘管賠償金額略低於預期,但當事人知道法援律師「不是hea做」,已深感欣慰,看到受助人臉上洋溢的笑容,法援團隊也深刻感受到工作的意義與價值。
法援署不時會收到受助人手寫的心意卡。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援從來不局限於條文與程序
法援署為本港約8至9成的區域法院和高等法院刑事審訊提供法律代表,這確保了「無罪推定」原則的真正落實,讓經濟困難的被告也能獲得公正審訊。
法援署曾協助的個案,不少受助人都因獲重建生活,而致函署方致謝,更有小朋友親畫畫給法援律師,受助人直言感受到「人間有愛」。巴士的報記者攝
但法律援助從來不局限於條文與程序,陳愛容坦言,很多時法援服務是支撐弱者重建生活的力量。她透露,曾見證過長期受家暴困擾的婦女,在律師協助下走出陰影,展開新生活;另一個案是一名退休人士在超市「跣親」受傷,與保險公司周旋賠償時,僅獲「侮辱性」的賠償方案,更被暗示有「攞著數」之嫌,他心有不甘,申請法援爭取合理賠償,結果爭回的不僅是合理賠償這麼簡單,而是「尊嚴」。
可善用法援署的免費諮詢服務
陳愛容提醒,若市民對法律援助有任何疑問,可善用署方的免費諮詢服務,以免墮入陷阱,亦重申,申請法援是無需委託律師或中介代理或陪同到法援署,法援署有職員解答市民或受助人疑問。
法律援助署
地址:金鐘道政府合署9樓及24至27樓
24小時熱線:2537 7677
巴士的報記者攝
若市民對法律援助有任何疑問,可善用署方的免費諮詢服務。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