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將案件分別暫列為「強姦」及列作「窺淫」,暫時未有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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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早前接獲兩名本地女子報案,指分別在元朗及大嶼山懷疑被一名男子性侵及偷窺。元朗警區重案組正積極跟進及了解事件,案件分別暫列「強姦」及列作「窺淫」,暫時未有人被捕。
香港教育大學fb圖片
消息指,懷疑涉案男子是一名28歲就讀教育大學銜接課程的男學生。兩名女受害人18和22歲,分別是教大一年級和三年級學生。兩人分別參加在元朗和大嶼山的渡假村舉行迎新營,期間分別被一名男子性侵或在洗澡時被一名男子拉開浴簾。其中在元朗舉行的迎新營由香港紅十字會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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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大學表示,對校園欺凌及性騷擾採零容忍態度,呼籲知情人士向校方提供進一步資料。校方會視乎情況,將個案交由學生紀律委員會處理。若個案涉及刑事成份,亦會轉予執法機構調查。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香港紅十字會對在活動內發生的事件表示高度關注,與受影響同學有保持聯絡,表達深切的慰問與關心,並會盡能力提供適當協助。案件已交由警方調查,本會全力配合所有相關調查。
被告28日在高等法院被裁定「強姦」罪成,判處監禁7年。
於1983年1月20日,屯門發生了一宗涉及未成年受害人的強姦案。警方經過多年追查,在2021年以「強姦」及「搶劫」罪拘捕一名現年60歲的本地男子。被告28日在高等法院被裁定「強姦」罪成,判處監禁7年。
屯門警區重案組第二隊主管楊文迪高級督察。(警方圖片)
屯門警區重案組第二隊主管楊文迪高級督察簡報會上講述案情,他表示在1983年1月20日中午,一名男子尾隨一名13歲女學生,進入當時還未清拆的屯門新發邨一個住宅單位。賊人入屋後強姦受害人,搜掠後搶去160元現金後逃去無蹤。而受害人不幸於1999年離世。
由於當年科技限制,警方雖然在現場套取到犯人留在衣櫃上的掌印,但校對未能確定犯人身份。直至2008年尾,經電腦法證系統提升並成功鎖定被捕人士身份,放入通緝名單,最終2021年8月由巡邏警員在荃灣住所附近將他拘捕。
屯門警區重案組第二隊主管楊文迪高級督察。(警方圖片)
被捕男子姓王,60歲,報稱廚師。由於案件嚴重,警方在拘捕被捕人後迅速整理好所有文件證物及鑑證報告,聯繫主要證人包括已退休的警務人員及政府化驗師,以確保將充分證據呈上法庭。經過諮詢律政處意見,被捕男子其後被起訴一項強姦以及一項搶劫罪名。最終於2023年11月28日,在高等法院承認較嚴重的強姦罪名被判監。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楊文迪高級督察表示此宗案件發生在40年前,而警方在科技限制下仍然追查跟進案件。並與受害人家庭一直保持聯絡,了解案件的發展。雖然今日案件終於在法庭完結而令被捕人士入獄。但本案受害人已經離世,家人亦要受到失去家人的傷痛。今日法庭既判決及報導可能會再勾起受害人家人的傷心回憶,但希望今日法庭的判決可以比受害人及她家人一個交代。希望受害人可以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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