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教大迎新營疑發生強姦及窺淫案 元朗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暫無人被捕

教大迎新營疑發生強姦及窺淫案 元朗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暫無人被捕

教大迎新營疑發生強姦及窺淫案 元朗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暫無人被捕

2023年09月05日 07:58 最後更新:14:40

警方將案件分別暫列為「強姦」及列作「窺淫」,暫時未有人被捕。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警方表示,早前接獲兩名本地女子報案,指分別在元朗及大嶼山懷疑被一名男子性侵及偷窺。元朗警區重案組正積極跟進及了解事件,案件分別暫列「強姦」及列作「窺淫」,暫時未有人被捕。

更多相片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香港教育大學fb圖片

香港教育大學fb圖片

香港教育大學fb圖片

香港教育大學fb圖片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香港教育大學fb圖片

香港教育大學fb圖片

消息指,懷疑涉案男子是一名28歲就讀教育大學銜接課程的男學生。兩名女受害人18和22歲,分別是教大一年級和三年級學生。兩人分別參加在元朗和大嶼山的渡假村舉行迎新營,期間分別被一名男子性侵或在洗澡時被一名男子拉開浴簾。其中在元朗舉行的迎新營由香港紅十字會主辦。

香港教育大學fb圖片

香港教育大學fb圖片

教育大學表示,對校園欺凌及性騷擾採零容忍態度,呼籲知情人士向校方提供進一步資料。校方會視乎情況,將個案交由學生紀律委員會處理。若個案涉及刑事成份,亦會轉予執法機構調查。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香港紅十字會對在活動內發生的事件表示高度關注,與受影響同學有保持聯絡,表達深切的慰問與關心,並會盡能力提供適當協助。案件已交由警方調查,本會全力配合所有相關調查。

32歲無業男涉於兩年前與已婚女網友初次見面時,在紅磡家維邨後樓梯強姦女網友,他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星期三(12月10日)於高院續審,辯方結案陳詞指,被告沒向事主支付援交「肉金」,屬處理不當,但事主主動,被告不是強姦。法官張慧玲向陪審員作出指引,預計陪審團明(12月11日)將退庭商議。

被告盧彥銘(32歲,無業)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涉於2023年10月30日於紅磡家維邨家義樓1樓樓梯間強姦X。案件由3女4男陪審團連同法官張慧玲審理。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就有關毒品的罪行獲控方發出「免予起訴書」的X (案發時30歲),早前透過視像供稱,當天因與丈夫吵架心情不好,遂應透過交友軟件認識的被告邀請,到他家中吸大麻。她指,見面後被告拖她手、攬腰及輕吻她,她雖感錯愕但沒阻止。她稱,被告提出先在後樓梯「smoke嘢」,惟被告在該處強吻她,其後更強姦她,她反抗不果。被告其後稱「返去拎大麻」並離開,她則向大廈保安員求助並報案。

控方結案陳詞指,沒有爭議的是X和被告的確在案發地點發生性行爲,關鍵在於當時X是否同意,被告是否知道X不同意,或罔顧X是否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性交。X承認,在案發前和被告有親暱行爲,但縱使有親暱行爲,也不代表X在事發當刻願意性交。

辯方結案陳詞指,被告在交友網站認識並約見一位女子「援交」,而發生性行爲後,聞到私處有異味,他有些不開心及害怕,認爲X「有性病都出來做」,離開時沒向X支付「肉金」500元,是他處理不當。辯方指,X在交友程序上的帳戶名稱是「做你一日的出租女友」,兩人講價後同意以500元金額交易。

辯方律師代表。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代表。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又指,閉路電視顯示,X和被告一見面就和被告「攬攬錫錫」,上身傾前,非常主動。而警方拘捕被告搜身時,並沒發現大麻,「smoke嘢」是X編造。

法官張慧玲聽罷雙方陳詞後,向陪審員作出指引,並將於明繼續,陪審團預計明早上退庭商議。

案件編號:HCCC 361/2024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