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22日在荃灣及機場偵破兩宗販毒案件,分別檢獲市值共約300萬元毒品,行動中共拘捕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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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人員22日在荃灣截查一名男子,在他身上檢獲少量懷疑氯胺酮,於是拘捕該名27歲男子,其後將他押解到附近一個住宅單位搜查,再檢獲約4公斤懷疑氯胺酮和一批毒品包裝工具。涉案男子已被控以一項管有危險藥物及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名,星期一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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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名51歲男旅客22日從馬來西亞吉隆坡抵港,關員在他的寄艙行李內的兩個保健品包裝內,發現共約940克懷疑可卡因,於是把他拘捕。案件仍在調查中。
一名入境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和《進出口條例》,周一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個月和罰款2000元。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海關於去年10月10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22歲抵港女旅客,並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91600支未完稅香煙及1支另類吸煙產品,市值約37萬6千元,應課稅值約30萬3千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該名女旅客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被判處監禁6個月和罰款1千元,以及就違反《進出口條例》被判處罰款1千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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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又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