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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42歲劍擊女皇傳「奉子成婚」 27歲未婚夫遭揭女扮男裝係騙婚慣犯

韓42歲劍擊女皇傳「奉子成婚」 27歲未婚夫遭揭女扮男裝係騙婚慣犯

韓42歲劍擊女皇傳「奉子成婚」 27歲未婚夫遭揭女扮男裝係騙婚慣犯

2023年11月04日 10:20 最後更新:11:08

南韓劍擊女選手南賢喜公佈新戀情,對方是「財團繼承人」全清祖(音譯),沒想到竟是女扮男裝的騙婚慣犯。

南韓著名劍擊女選手南賢喜近日公佈新戀情,稱未婚夫是小她十五歲的「財團繼承人」全清祖(音譯),沒想到被眼尖的網友扒出,此人是個女扮男裝的騙婚慣犯。更離譜的是,南賢喜還一度認定自己懷上了全清祖的孩子,即將奉子成婚嫁入豪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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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賢喜社交平台賬號已關閉。(Instagram截圖)

南賢喜社交平台賬號已關閉。(Instagram截圖)

示意圖。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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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樂達斯集團官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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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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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賢喜是南韓著名花劍選手,被譽為「天才少女」,多次斬獲世錦賽金牌,是公認的亞洲劍擊史上最優秀運動員之一,再加上顏值氣質出眾,毫不誇張地說,她是韓國全民追捧的「劍擊女皇」。

而她曾和劍擊運動員孔孝錫的婚姻更是被奉為佳話。儘管這段看似美滿的婚姻在今年8月畫上句號,但更令大家震驚的是,和前夫離婚兩個月後,42歲的南賢喜突然宣佈有了新戀情,對方是一名27歲的「財閥富三代精英」全清祖,已經正式訂婚,還懷上了對方的孩子,即將奉子成婚!

大家一片嘩然,有人開始深挖這個所謂精英,結果爆出驚天猛料。有不少網友聲稱認識這個全清祖,踢爆他根本不是什麼富三代,而是個女扮男裝的騙子!網友紛紛跑到南賢喜社交媒體留言,「全清祖是個女的,我認識她,她是女扮男裝的慣犯!」、「我是全清祖的同學,她女扮男裝後甚至沒改名字。她是財團三代精英?得了吧!南賢喜你怎麼搞的,還不趕緊逃!」

南賢喜社交平台賬號已關閉。(Instagram截圖)

南賢喜社交平台賬號已關閉。(Instagram截圖)

面對網友的質疑,南賢喜表示不理會,還威脅要採取行動,將那些誹謗她未婚夫的人訴諸法律。但事件已經徹底發酵,各路媒體紛紛開始調查起全清祖的背景,果然查出了真相。

有媒體查到,全清祖上學時就是個女學生,就讀于韓國馬術高等學校,另一個媒體則挖到了全清祖的犯罪前科,證實她曾女扮男裝實施詐騙和勒索,騙了受害人大量錢財,並因此被判入獄兩年。

示意圖。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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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實錘證據越來越多,南賢喜坐不住了,她再一次出來發聲,宣佈取消和全清祖的婚禮,並要求警方啟動調查。

警方介入調查後,將此事徹底查清。全清祖在20多歲的時還是個女孩,但後來多辦了一個男性的身份證明。從那以後,全清祖開始女扮男裝,還曾表示即將繼承百樂達斯集團,假扮會長父親給南賢喜發簡訊,直到百樂達斯集團公開澄清「沒有全清祖這個私生子」。

百樂達斯集團官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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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南賢喜相識後,全清祖聲稱自己做過變性手術,已經是如假包換的真男人,希望南賢喜跟她結婚。在得知全清祖的「變性」過往後,南賢喜依願意和她在一起,只因她認定兩人之間是真愛。

示意圖。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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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全清祖拿來一些測孕紙,說自己已經為南賢喜做了測孕,結果是陽性,證實南賢喜已經懷上了自己的孩子。雖然這騙局疑點重重,漏洞百出,但南賢喜還是信了。

好在,網友們看出了問題並及時揭穿了全清祖的真面目。可即便這樣,全清祖也已經短短的兩個月之內騙走了南賢喜的親戚和好友價值數萬美元的財物。

目前,全清祖在被警方短暫羈押後釋放回家,禁止旅行,禁止出國,禁止聯繫南賢喜,不得靠近南賢喜百米範圍之內。

兩名八旬老婦2023年12月接獲偽冒親屬被拘留的詐騙來電,先後被騙走合共12萬元保釋金。涉案無業男子余志發向其中一名老婦索款10萬元,交收之際遭老婦親人撞破而當場落網,他在警誡下聲稱因欠債才犯案,從涉案3次收款中僅獲3700元報酬。被告早前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暫委法官黃士翔星期四(1月8日)判處被告50個月監禁,指被告利用受害人對親人的關懷,造成受害人心理壓力,虽只是「跑腿」角色,但是案中關鍵環節。

辯方進一步求情指,被告的背景報告内容正面,被告人對自己所爲感到後悔,對受害人感到抱歉,承諾不會再犯,不再沉迷賭博導致欠債而犯案,被告明白案件的嚴重性,願意承擔責任,望法庭輕判。

暫委法官黃士翔判刑時指,受害人年邁,被告利用受害人對親人的關懷,不僅讓受害人蒙受經濟上的損失,還造成受害人心理壓力。被告犯案現場知曉受害人年紀及款項金額。雖然被告在騙案中只是「跑腿」角色,但是他的角色是案中關鍵環節,三個事件也在三天内連續發生。黃官接納控方加刑申請,指「猜猜我是誰」電話詐騙近年呈嚴重趨勢,令社區蒙受嚴重損失,電話詐騙比街頭騙案性質更加嚴重,法庭量刑需有阻嚇性,判三罪共40個月,加刑10個月,終判處被告50個月監禁。

控方代表,大律師潘展平。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代表,大律師潘展平。巴士的報記者攝

34歲被告余志發,報稱無業,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12月7日至9日,分別3日在香港,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詐騙姓陳、姓王女事主及一名老婦,即不誠實地虛假地表示他們的兒子或孫兒需要金錢,從而誘使他們分別交出現金港幣6萬及兩筆10萬元款項。

案情指,87歲陳姓女事主在2023年12月6日接到陌生來電,對方訛稱陳的孫子被警方拘留,需6萬元保釋金。被告翌日(12月7日)下午到陳的住所取得2萬元後,向陳表示金額不足以保釋其孫子,要求陳到銀行提取更多現金,其後被告帶著2萬元離開住所。

同月8日,84歲王姓女事主亦接獲陌生來電,對方訛稱王的兒子被警方拘捕,需10萬元保釋金。被告翌日(12月9日)上午到王的住所收取10萬元款項後,被告離開住所之際,遭王的親人目睹。王的親人立刻截停被告,質問被告為何在王的住所出現,被告遂取出懷中的10萬元,問對方若歸還款項,是否能離開。王的親人隨即報案,被告被警方拘捕。

被告早前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暫委法官黃士翔星期四(1月8日)於區域法院判處被告50個月監禁。

被告早前承認3項串謀詐騙罪,暫委法官黃士翔星期四(1月8日)於區域法院判處被告50個月監禁。

被告警誡下稱因欠債才犯案。被告其後表示,案發前認識一名陌生人,對方提出可通過協助收款來賺快錢。除了上述兩次已知的收款事件外,被告另在前年12月8日下午,在九龍塘的遊樂場向一名年約75歲的老婦收取了現金10萬港元,被告將款項交給一名不知名人士。被告承認從涉案3次收款中獲得共3700元報酬。

案件編號:DCCC 81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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