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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葉劉淑儀﹕美國制裁力度和層次較《港區國安法》後輕微

政事

23條立法|葉劉淑儀﹕美國制裁力度和層次較《港區國安法》後輕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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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葉劉淑儀﹕美國制裁力度和層次較《港區國安法》後輕微

2024年04月13日 10:08 最後更新:04月14日 09:49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完成後,有西方國家提出制裁香港官員,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表示不怕制裁,又指美方制裁力度和層次較《港區國安法》後輕微。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葉劉淑儀表示,今次是美國國務卿布林肯發言,而不是總統拜登。「他(布林肯)引述的條例不是《香港自治法》、《香港人權民主法》或《美國國家安全緊急法》,只是用入境條例,力度輕微。因為這(23條)是本土自發做的條例,有法律要求。」

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資料圖片

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資料圖片

她又希望各界做好「民間外交」,向外國朋友介紹香港是盛事之都、安全城市。

Tags:

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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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林定國稱新法例無損新聞自由 無論對政府批評有多尖銳

2024年04月29日 09:07 最後更新:10:06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新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絕對無意、實際上亦不會對新聞自由施加任何額外不合理的限制,包括批評政府的自由,無論該些批評有多尖銳和嚴厲。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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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新聞界只要貫徹求真、公平、客觀、不偏不倚和全面報道的最基本專業守則,毋須特別顧慮會違反法律,包括新條例中針對國安風險的規定。

林定國以「變與不變」為題在《明報》撰文,指出普通法制度是香港法治的基礎,亦是香港的獨特優勢之一,強調「不需變、不可變、不能變」是普通法法治背後的價值觀和目標,法律必須保障基本人權自由,但亦必須同時維護國家社會整體利益。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資料圖片)

至於「能變、可變、需變的」,林定國認為是具體詳細的制度安排和法律條文,以確保因應環境轉變仍可有效落實體現普通法制度的核心價值觀和目標。新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就是例子,法例補上國安法律的「短板」,亦充分尊重基本人權自由,沒動搖普通法法治的價值觀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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