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屯門龍門路拘捕3名男女,他們涉嫌販毒。
屯門警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警方表示,25日晚9時許接獲途人報案,指停泊在龍門路43號對開迴旋處的的士上,有人把一包可疑物品交予停靠在旁私家車上的人,私家車其後駛離現場。
警員到場後,在的士內檢獲超過80克懷疑大麻花,市值約一萬八千元,男司機和一男一女乘客涉嫌販毒被捕。3人年齡介乎29至31歲。
屯門警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另外,警方在女乘客的手袋內亦檢獲懷疑毒品研磨工具,她同時涉嫌管有工具可作吸食用途。而男司機亦同時涉嫌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3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警方毒品調查科於4月20日以「販運危險藥物」罪,於沙田拘捕一名32歲、揹着兩個背囊的本地男子,在背囊檢獲約20公斤懷疑可卡因,市值約1500萬元。
警方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何灝庭向傳媒簡報案情。
警方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何灝庭向傳媒簡報案情。何灝庭表示,警方毒品調查科於人員,於4月20日早於沙田牛皮沙街一帶執行職務期間,截查一名形跡可疑男子,並在該名男子所揹着的兩個背囊內撿獲該20磚懷疑可卡因。
檢獲的懷疑可卡因和背囊。
何灝庭續稱,被捕男子姓劉、32歲、報稱無業,現正被扣留調查,稍後將會被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將會在4月22日上午,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何灝庭指,警方不排除有人為了「搵快錢」而被犯罪集團招攬成為跑腿,因此警方希望借此機會呼籲市民,切勿因為一時貪念輕信他人,以為可以輕易賺取金錢而參與販毒活動,因為犯罪集團往往利用金錢去利誘他人作為他們的運毒的「工具人」,一旦被捕,運毒者需要負上嚴重的刑責前途盡毀,市民應該提高警覺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何灝庭展示證物。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