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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鴻鵠:【《願榮光》禁制令彰顯公平正義 美國批評實屬無理可恥】

博客文章

許鴻鵠:【《願榮光》禁制令彰顯公平正義 美國批評實屬無理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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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鴻鵠:【《願榮光》禁制令彰顯公平正義 美國批評實屬無理可恥】

2024年05月10日 17:45 最後更新:17:50

高等法院上訴庭日前裁定,律政司提出的《願榮光歸香港》禁制令上訴申請得直,上訴庭決定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香港境內人士,在具有違法意圖的情況下播放或演奏這一首「港獨」歌曲。對於上訴庭的正義裁決,絕大部分香港市民都額手稱慶,蓋因大家都清楚知道,《願榮光》是一首什麼歌,大家亦清楚知道,這首歌背後的含意和帶來的影響有多惡劣。然而,長年打著「民主、自由」旗號行惡的美國,在律政司上訴得直後,又再次「反射式」詆毀香港,內容之荒謬,令人咋舌。

美國國務院批評無的放矢

就上訴庭批出《願榮光》禁制令一事,美國國務院稱,禁制令是對香港國際聲譽的最新打擊,又聲言對於香港人權和基本自由保障持續受到侵蝕表示嚴重關切。打擊國際聲譽?律政司依法申請禁制令,每一個步驟都合乎法律程序,上訴庭的決定亦完全合乎普通法和公平正義原則,充分考慮和平衡維護國家安全和言論自由的需要,更加禁制令中清楚列明,某些與《願榮光歸香港》有關的合法行為,包括學術活動或新聞活動不受禁制令限制。敢問美國國務院一句,這種合法、合情和合理的安排,何以會「打擊香港國際聲譽」?

事實證明,美國政府為「唱衰」香港,已經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除美國政府外,那些收受美國政府資助、由美國政府轄下美國國際媒體署管理的所謂傳媒,針對《願榮光》亦作出不少失實報道;美國代理人媒體《美國之音》和《自由亞洲電台》不約而同稱《願榮光》為「禁歌」。這種描述,與禁制令內容相悖,於法無據、於理不合,根本就是向香港潑污水!

禁制令禁的是「行為」不是「歌曲」

為何在禁制令下《願榮光》並不是「禁歌」?因為禁制令所禁止的,是任何人在有意圖煽動他人犯《香港國安法》下的〈分裂國家罪〉、有意圖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煽動意圖〉罪,或有意圖侮辱國歌,並傳播或演奏《願榮光》才屬違令。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解釋得非常清楚,他指出,禁制令所禁止的不是歌曲本身,而是與該歌曲有關的「行為」,是「行為」決定某人有否違法,「你唔會因為有首歌放喺電腦度,警察就破門入屋拉你去坐監」。由此可見,香港有「禁歌」一說,純屬子虛烏有,收受美國政府資金的媒體公然作失實報道,令人扼腕嘆息。

美國對香港作「莫須有」式無理指控,然而近日發生在美國的事卻再一次告訴世人,這個一副道貌岸然的國家,實質劣跡斑斑,沒資格對別人指指點點。美國大學校園近日出現大量支持巴靳斯坦人的示威,一直偏袒、包庇、縱容以色列「種族隔離」巴勒斯坦人的美國政府和國會悍然立法,極速通過《反猶太主義意識法案》,變相確立猶太人和以色列在美國「至高無上」、不容批評和質疑的地位。

美國賦予猶太人「至高無上」地位

據資深傳媒人盧永雄所指,該法案規定,對猶太人本身或猶太人作為集體的權力做出虛假、非人性、妖魔化或陳規定型的指控,例如,特別但不限於關於世界猶太人陰謀或猶太人控制媒體、經濟、政府或其他社會的神話機構」,就是「反猶」。

另外,「指責猶太人應該作為一個民族、對單個猶太人或群體所犯下的真實或想像的不當行為負責,甚至對非猶太人所犯下的行為負責」、「使用與經典反猶太主義相關的符號和圖像(例如,聲稱猶太人殺害耶穌或血腥誹謗)來描述以色列或以色列人」,以及「否認猶太民族的自決權,例如聲稱以色列國的存在是種族主義的表現」,全部都是「反猶」。

將國內支持巴勒斯坦免於被種族滅絕的示威,不管當中有沒有「反猶」主張,或者「反猶」的言論是否僅屬極個別和少數,全部蓋上「反猶」標籤,容許警員入大學範圍「清場」之餘,更透過立法打壓一切聲援巴勒斯坦的聲音,這就是長年打著「自由、民主、人權、法治」旗號打壓競爭對手的美國真面目!一個如此不堪、卑鄙和腐朽的國家,竟然還有面目去批評香港上訴庭批出針對《願榮光》的禁制令?太可笑了吧?

許鴻鵠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Tags:

巴勒斯坦

大家有無看過喪屍電影?每當有人發出訊號,一行數人,甚至數百人會聚集起來,向人類施襲。以上情節,大家都以為電影先會山現,但香港在2019年就上演一幕又一幕「喪屍橫行」事件!當這班「喪屍」聽了《願榮光歸香港》(下稱禁歌)後,就好像鬼上身一樣,做了超出自己行為模式的事情。老師的,向學生教授歪理;律師的,協助黑暴份子開脫;公務員的,做出破壞政府的事情……大家都忘記了自己的本位,只知道推翻特區政府就可以。

有攬炒派支持者認為,這首禁歌就像催眠曲一樣,每日平時如常工作,但聽到禁歌的歌曲聲,就好像喪屍上身一樣,失去自己的意志。同時,禁歌好像毒品一樣,當支持者接觸過,上癮起來。大家亦沉醉於這首歌曲時,又不知不覺地重回2019年煉獄般的情況。

事實上,自從《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本港社會即時回復平靜、安寧,絕大部份支持者真正認清了攬炒派的面目,得到國安法從「毒海」中拯救出來!不過,這班攬炒派骨幹,不斷改變行為模式,藉此爭取港獨的生存空間,他們由地面的改為地下的,由光明正大的改為偷偷摸摸的。有些體育團隊代表特區外出比賽時,自備「國歌」,當在公開場合奏唱國歌時,他們來一招「狸貓換太子」,將《義勇軍進行曲》,改為《願光榮歸香港》,企圖在國際場合上,協助港獨份子尋找其生存空間。這種侮辱真正的國歌《義勇軍進行曲》,和嚴重貶損國家和特區尊嚴,實屬不能接受的。

筆者認為,今次上訴庭推翻了原審的裁決,稱這首歌是可以用來破壞國家安全的「武器」,理由充份。上訴庭認為,禁歌的作用,是將過去幾年在香港發生的非法暴力行為合理化,甚至浪漫化和美化,喚起並重新點燃強烈的情緒和暴力對抗的慾望。因此,特區政府有必要杜絕《願榮光歸香港》的生存空間,絕不能容許港獨份子有機會再次搖動「招搖旗」,宣示港獨訊息的意圖。

最後,法庭雖已將《願榮光歸香港》列為禁歌,禁止在社交媒體播放,但社交媒體 (如YouTube) 在法庭頒布禁制後,仍可以找到這首歌曲。筆者相信要對違法的社交媒體有必要採取法律行動,要求社交媒體即時將歌曲刪除、下架,禁止攬炒派透過播放此歌!特區政府有必要強硬而嚴正地表達訊息,禁止所有「喚醒」正在沉睡中「喪屍」的機會,杜絕他們再次出來破壞香港社會秩序!

潘偉傑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