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的士商會期望警方關注網約白牌車 惟不贊成業界自發「放蛇」打擊

社會事

的士商會期望警方關注網約白牌車 惟不贊成業界自發「放蛇」打擊
社會事

社會事

的士商會期望警方關注網約白牌車 惟不贊成業界自發「放蛇」打擊

2024年05月20日 10:00 最後更新:10:19

對於網上有片段指,的士業界近日自發「放蛇」打擊網約白牌車,香港的士小巴商總會理事長周國強表示,若果屬實,作為商會並不贊成有關做法,因香港是法治社會,執法工作應交由相關部門負責。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周國強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明白業界對警方針對白牌車執法方面的期望有落差,他希望警方可以關注,因網約白牌車保險將會失效,對經營者及乘客都無保障,若出現索償問題,甚至有人身傷亡,將演變成政府施政問題。

香港的士小巴商總會理事長周國強。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香港的士小巴商總會理事長周國強。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他期望的士車隊牌照可以盡快上馬,讓的士服務得以提升,改善形象,相信若市民對的士服務的滿意度提升,減少對網約私家車的需要,今次事件將會終結。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於星期三(5月14日)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的行動。人員於將軍澳喬裝乘客,成功截獲兩輛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涉及兩名分別為46及57歲的本地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涉案私家車亦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非法載客取酬。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非法載客取酬。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督察何健邦表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既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000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亦應選擇合法既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既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既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既保障。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非法載客取酬。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非法載客取酬。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督察何健邦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督察何健邦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