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警方粉嶺「放蛇」打擊白牌車 截獲2男司機涉非法載客取酬

社會事

警方粉嶺「放蛇」打擊白牌車 截獲2男司機涉非法載客取酬
社會事

社會事

警方粉嶺「放蛇」打擊白牌車 截獲2男司機涉非法載客取酬

2025年10月09日 17:35 最後更新:18:33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9日於新界區進行反「白牌車」行動,成功截獲兩輛懷疑涉及非法載客取酬的網約車。兩名分別35及56歲的本地男司機,涉嫌非法載客取酬。

警方打擊白牌車,截獲2男司機涉非法載客取酬。

警方打擊白牌車,截獲2男司機涉非法載客取酬。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高級督察張展鴻表示,新界北總區交通部9日於粉嶺派員喬裝乘客到大埔,於行動中成功截獲2輛私家車非法載客取酬,當中涉及兩名本地男司機,年齡分別為35及56歲,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行動中2部私家車已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更多相片
警方打擊白牌車,截獲2男司機涉非法載客取酬。

警方打擊白牌車,截獲2男司機涉非法載客取酬。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高級督察張展鴻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高級督察張展鴻

警方打擊白牌車,截獲2男司機涉非法載客取酬。

警方打擊白牌車,截獲2男司機涉非法載客取酬。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高級督察張展鴻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高級督察張展鴻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既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000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警方打擊白牌車,截獲2男司機涉非法載客取酬。

警方打擊白牌車,截獲2男司機涉非法載客取酬。

警方又作出呼籲,市民出行時亦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

警方於新界南區進行針對俗稱「白牌車」的非法載客取酬執法行動,拘捕兩名男司機。

警方拘捕2名「白牌車」司機,並扣查兩部私家車。

警方拘捕2名「白牌車」司機,並扣查兩部私家車。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魏嘉豪表示,警方派員喬裝乘客,分別登上兩輛私家車前往青衣。到達目的地後,兩名年齡分別51及55歲的本地男司機被捕,涉嫌「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及「沒有有效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兩名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二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涉案的兩輛私家車已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魏嘉豪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魏嘉豪

警方呼籲市民應選用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並強調若車輛用作非法載客,其第三者保險可能即時失效,一旦發生意外,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將失去應有保障。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魏嘉豪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魏嘉豪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私家車必須領取相關出租汽車許可證,方可合法載客取酬。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再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十二個月。涉案車輛亦可被暫吊銷牌照及扣押不超過六個月。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