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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青衣打擊「白牌車」 拘2男司機涉非法載客取酬

社會事

警方青衣打擊「白牌車」 拘2男司機涉非法載客取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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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青衣打擊「白牌車」 拘2男司機涉非法載客取酬

2026年06月30日 15:47 最後更新:15:47

警方星期二(30日)在青衣進行打擊俗稱「白牌車」非法載客取酬行動,拘捕2名男司機,並扣查有關車輛。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督察李勝輝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督察李勝輝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督察李勝輝表示,警方透過「放蛇」喬裝乘客,在行動中成功截獲兩輛懷疑涉及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兩名年齡分別為四十七及七十八歲的本地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有效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捕,已獲准保釋候查。上述兩輛涉案私家車亦已被扣留調查及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扣查涉案車輛

警方扣查涉案車輛

警方扣查涉案車輛

警方扣查涉案車輛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處罰款港幣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港幣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關的車輛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

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8月25日上午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行動,人員喬裝乘客,分別在將軍澳及牛頭角成功截獲兩輛懷疑涉及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並票控兩名本地男司機。

警方提供

警方提供

兩名涉案男司機分別為30歲及56歲,均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已被票控上述違例事項。至於涉案的兩輛私家車,亦已被扣留調查,以作進一步檢驗。

警察總部。

警察總部。

警方指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若再干犯,則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提供

警方提供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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