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7月30日展開反非法載客取酬行動,票控兩名本地男司機。
警方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展開反非法載客取酬行動。警方提供
行動期間,人員喬裝乘客,透過網上平台租用兩輛私家車,分別前往油麻地及旺角。當車輛抵達目的地時,警方發現涉案車輛均未持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兩名分別65歲及45歲的本地男司機已被警方票控,有關車輛亦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警察總部。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6個月;若再次干犯,則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展開反非法載客取酬行動。警方提供
警方亦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若搭乘的車輛涉及非法載客取酬,相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