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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新界南放蛇打擊「白牌車」 拘兩男司機扣查兩車

社會事

警新界南放蛇打擊「白牌車」 拘兩男司機扣查兩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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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新界南放蛇打擊「白牌車」 拘兩男司機扣查兩車

2026年03月02日 23:02 最後更新:23:04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於星期一(3月2日)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的行動,成功截獲兩輛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涉及兩名分別為23及36歲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有效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涉案私家車亦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謝浚林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謝浚林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謝浚林表示,行動中,警方派員喬裝乘客,分別登上兩輛私家車前往青衣。到達目的地後,兩名年齡介乎23至36歲的本地男司機被捕,涉嫌「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及「沒有有效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兩名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四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涉案的兩輛私家車已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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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謝浚林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謝浚林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謝浚林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謝浚林

涉案私家車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涉案私家車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涉案私家車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涉案私家車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呼籲市民應選用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並強調若車輛用作非法載客,其第三者保險可能即時失效,一旦發生意外,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將失去應有保障。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謝浚林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謝浚林

警方重申,根據相關道路交通條例,私家車必須領取相關出租汽車許可證,方可合法載客取酬。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萬5千元及監禁12個月。涉案車輛亦可被暫吊銷牌照及扣押不超過6個月。

涉案私家車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涉案私家車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涉案私家車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涉案私家車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表示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非法載客活動,以保障市民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於星期五(27日)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的行動,成功截獲兩輛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涉及兩名分別為28及51歲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無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涉案私家車亦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警方派員喬裝乘客,透過網上租車平台預約出租車輛,前往九龍城及油麻地等地區。行動中,警方成功截獲兩部私家車,並拘捕兩名年齡分別為28歲及51歲的本地男司機。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車輛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若再次干犯,則最高可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警方強調,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若車輛涉及非法載客取酬,其相關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可能即時失效。一旦發生交通意外,乘客、行人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均會失去應有的法律保障,警方呼籲公眾切勿以身試法。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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