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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新界南放蛇打擊「白牌車」 拘兩男司機扣查兩車

社會事

警新界南放蛇打擊「白牌車」 拘兩男司機扣查兩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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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新界南放蛇打擊「白牌車」 拘兩男司機扣查兩車

2026年03月02日 23:02 最後更新:23:04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於星期一(3月2日)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的行動,成功截獲兩輛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涉及兩名分別為23及36歲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有效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涉案私家車亦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謝浚林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謝浚林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謝浚林表示,行動中,警方派員喬裝乘客,分別登上兩輛私家車前往青衣。到達目的地後,兩名年齡介乎23至36歲的本地男司機被捕,涉嫌「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及「沒有有效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兩名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四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涉案的兩輛私家車已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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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謝浚林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謝浚林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謝浚林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謝浚林

涉案私家車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涉案私家車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涉案私家車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涉案私家車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呼籲市民應選用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並強調若車輛用作非法載客,其第三者保險可能即時失效,一旦發生意外,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將失去應有保障。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謝浚林

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高級督察謝浚林

警方重申,根據相關道路交通條例,私家車必須領取相關出租汽車許可證,方可合法載客取酬。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萬5千元及監禁12個月。涉案車輛亦可被暫吊銷牌照及扣押不超過6個月。

涉案私家車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涉案私家車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涉案私家車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涉案私家車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表示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非法載客活動,以保障市民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8月17日在區內展開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的行動,行動中成功截獲兩輛懷疑涉及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並拘捕兩名本地男司機。

被捕其中一名司機。警方提供

被捕其中一名司機。警方提供

行動期間,人員喬裝乘客,分別在荃灣區及青衣區進行部署,最終截獲兩輛涉嫌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兩名年齡分別為42歲及72歲的本地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捕。據了解,兩名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九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至於上述兩輛涉案私家車,亦已被扣留調查及作進一步檢驗。

警察總部。

警察總部。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被捕其中一名司機。警方提供

被捕其中一名司機。警方提供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關的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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