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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放蛇打擊非法載客取酬 拘2名「白牌車」司機

社會事

警方放蛇打擊非法載客取酬 拘2名「白牌車」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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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放蛇打擊非法載客取酬 拘2名「白牌車」司機

2026年01月28日 16:27 最後更新:17:25

警方於新界南區進行針對俗稱「白牌車」的非法載客取酬執法行動,拘捕兩名男司機。

警方拘捕2名「白牌車」司機,並扣查兩部私家車。

警方拘捕2名「白牌車」司機,並扣查兩部私家車。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魏嘉豪表示,警方派員喬裝乘客,分別登上兩輛私家車前往青衣。到達目的地後,兩名年齡分別51及55歲的本地男司機被捕,涉嫌「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及「沒有有效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兩名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二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涉案的兩輛私家車已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魏嘉豪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魏嘉豪

警方呼籲市民應選用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並強調若車輛用作非法載客,其第三者保險可能即時失效,一旦發生意外,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將失去應有保障。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魏嘉豪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魏嘉豪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私家車必須領取相關出租汽車許可證,方可合法載客取酬。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再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十二個月。涉案車輛亦可被暫吊銷牌照及扣押不超過六個月。

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晚上在區內「放蛇」打擊「白牌車」,探員於元朗區喬裝乘客到上水區,成功截獲兩輛懷疑涉及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

警方新界北總區「放蛇」打擊「白牌車」,成功截獲兩輛懷疑涉及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警方圖片

警方新界北總區「放蛇」打擊「白牌車」,成功截獲兩輛懷疑涉及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警方圖片

警方表示,稍後將會發出傳票,票控兩名年齡同為43歲的本地男司機,兩人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上述兩輛涉案私家車亦已被扣留調查,並會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若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新界北總區「放蛇」打擊「白牌車」,成功截獲兩輛懷疑涉及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警方圖片

警方新界北總區「放蛇」打擊「白牌車」,成功截獲兩輛懷疑涉及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警方圖片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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