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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警「放蛇」打擊白牌車 拘兩司機扣兩私家車

社會事

西九龍警「放蛇」打擊白牌車  拘兩司機扣兩私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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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警「放蛇」打擊白牌車 拘兩司機扣兩私家車

2026年02月27日 16:12 最後更新:16:27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於星期五(27日)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的行動,成功截獲兩輛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涉及兩名分別為28及51歲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無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涉案私家車亦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警方派員喬裝乘客,透過網上租車平台預約出租車輛,前往九龍城及油麻地等地區。行動中,警方成功截獲兩部私家車,並拘捕兩名年齡分別為28歲及51歲的本地男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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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車輛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若再次干犯,則最高可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警方強調,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若車輛涉及非法載客取酬,其相關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可能即時失效。一旦發生交通意外,乘客、行人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均會失去應有的法律保障,警方呼籲公眾切勿以身試法。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打擊「白牌車」

警方於新界南區進行針對俗稱「白牌車」的非法載客取酬執法行動,拘捕兩名男司機。

警方拘捕2名「白牌車」司機,並扣查兩部私家車。

警方拘捕2名「白牌車」司機,並扣查兩部私家車。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魏嘉豪表示,警方派員喬裝乘客,分別登上兩輛私家車前往青衣。到達目的地後,兩名年齡分別51及55歲的本地男司機被捕,涉嫌「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及「沒有有效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兩名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二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涉案的兩輛私家車已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魏嘉豪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魏嘉豪

警方呼籲市民應選用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並強調若車輛用作非法載客,其第三者保險可能即時失效,一旦發生意外,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將失去應有保障。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魏嘉豪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魏嘉豪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私家車必須領取相關出租汽車許可證,方可合法載客取酬。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再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十二個月。涉案車輛亦可被暫吊銷牌照及扣押不超過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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